第二十五节 礼物

作品:《龙族4·奥丁之渊

    认识恺撒之前诺诺还是能收到很多生日礼物的,那时候她疯疯癫癫地漂亮着,喜欢穿红色的裙子,就像一只红鸟,自由地飞过天空,好多人都想抓住她。后来恺撒抓住了她,那些人就都消失了。没人想跟加图索少爷竞争,因为脑筋清楚的人都不愿打一场绝对不可能赢的战争,所以诺诺就只能收到恺撒的礼物了。恺撒是个送礼狂魔,一年365天,有1/3的天数都能找出送礼的理由来,比如初次见面纪念、表白日纪念、情人节圣诞节、按照危地马拉风俗男女应该互赠礼物定情的“塔库鲁鲁节”……

    而且恺撒绝非只懂送奢侈品的土豪,虽然他偶尔也会拿出譬如全球限量仅一件的梵克雅宝胸针来,但更多的是譬如一颗雕花的狼牙,那头狼是他自己在阿尔卑斯山南麓射杀的;一本书,书中有个跟诺诺相似的角色,那本书是他自己写来练笔的。

    总之每件礼物都心意十足,唯一的问题是类似的狼牙他好像也送过金色鸢尾花学院里的其他女孩,反正一头狼绝不只有一颗牙……

    不过区分还是有的,送诺诺的那颗上面刻着一行拉丁文,“真爱永恒”之类的意思,送给另外那妞的上面刻着一行《圣经》上的训诫,人家姑娘原本以为跟他是暧昧的男女关系,看礼物却觉得是教友之间的相亲相爱,气得把高跟鞋的鞋跟都给跺折了。

    在恺撒如此高大上的礼物攻势下,只有两个人还坚持着给诺诺送生日礼物,一个是她唯一的闺蜜苏茜,另一个就是路明非。

    诺诺当然知道路明非喜欢自己,她可是那种听琴声都能听出乐手情绪的小巫女,路明非再怎么满嘴烂话,也没法完全藏好自己的心事。但对诺诺来说这根本不叫事,喜欢过她的人大概能坐满卡塞尔学院的餐厅,路明非只是其中之一。

    对于男孩来说,爱上女孩太容易了,只要对方足够漂亮,就能有一千一万个理由在见她的第一面情愫暗生。那些理由也许是她的开朗活泼,也许是她的博学恬静,也许是她不经意间流露的寂寞,当然,这一切都得以漂亮为前提。

    而且多数男孩都会在还没长大的时候懵懵懂懂地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大的女孩,就像大学一年级的男生总觉得三年级的师姐比同为新生的小土妞们有魅力,因为师姐懂得打扮懂得把自己当作女人来看待,受伤过失落过,所以能不经意间风情万种。但等那些男生升入三年级,他们就会喜欢上一年级的师妹,因为师妹傻傻的萌萌的,而且总会变得风情万种。一个在别人手里变得风情万种的女孩,当然不如一个女孩在自己手里变得风情万种。

    所以诺诺想自己就是路明非生活里的一个过客,她当这个过客也好,至少她不会欺负那个笨蛋。

    总有一天路明非会喜欢上某个师妹,或者就是同级那个叫零的俄罗斯女孩吧,诺诺觉得零不错,多年之后同学聚会,路明非可能会自嘲地说师姐我当年还暗恋你嘞!诺诺也会一笑而过。

    所以她既不揭穿也不回避,只是有时候取笑他几句,比如那天她生日,路明非从早到晚看她的眼神都躲躲闪闪,他从不背包,那天却背了个包,里面鼓鼓囊囊的似乎是个大盒子。

    诺诺那颗恶作剧的心一下子就蹦跶起来了,吃晚餐的时候大大咧咧地走到路明非身边把餐盘放下,猛拍他的肩膀,当着众人的面大声说,“喂!你不是我的马仔嘛?要有马仔的觉悟啊!今天是我生日,你没有孝敬?”

    看着这家伙窘毙了的神情,诺诺差点没忍住笑场。

    就这样她收到了这个小闹钟,包在一个白色的方盒子里,既没有商标也没有说明,想来是什么极客公司出品的小玩意儿,不值多少钱,但做得挺精致。

    诺诺还蛮喜欢这只小闹钟的造型的,当晚就用了起来,于是第二天早晨她就知道这是多贱的一个东西了,那股不把你叫起床誓不罢休的劲头,绝是你命中的讨债鬼。

    不过这件礼物倒是真的很适合诺诺,没有这种混不要脸的劲头,是很难把她从被窝里拽起来的。

    她来金色鸢尾花学院时没带多少东西,原本也没想着在这里呆很久,但这个闹钟还是被塞进了行李,每天早晨跟它战斗。她起床气很大,抓住它之后总是狠狠地抠掉电池砸在床脚里,气消了再给它塞上电池重新设定时间。

    人用惯了一件东西后就懒得换,她有时候也会担心自己把这贱贱的闹钟摔坏了,从此一睡不醒什么的,想去买几个来备用,可上网搜索的时候才发现那家极客公司已经破产了,这款闹钟是他们唯一的产品,早已清货下架了。

    真是什么人送什么礼物啊!她没来由地想起路明非来,那个小马仔也该三年级了,不知道混得怎么样,继续被人当软蛋捏来捏去么?或者已经泡到了那个俄罗斯小女孩,啊不,被俄罗斯小女孩泡到了?

    她回到自己的卧室,外面已经是星垂大海。

    卧室已经回复了干净整洁,在金色鸢尾花学院,女孩们是不用自己打扫房间的,连你看过的书都会准确地塞回属于它的位置。

    诺诺从冰箱里倒出一杯新鲜的橙汁,在书桌前坐下,抽出那本昨晚看到1/3的闲书,心不在焉地翻着。这些书她都已经读完一遍了,如今是第三或者第四遍读了。一年前她来金色鸢尾花岛的时候随身携带的箱子里一半都是书,估计够几个月看的。她本来想着以姑奶奶我的本事,卡塞尔学院的课程都应付得下来,一个区区他妈的淑媛学院能困住我?半年我就完成那什么傻逼的修业拍拍屁股走人!

    早知今日当初就多带几箱子书了,反正其他女孩的行李都是论集装箱的。

    其实真想看新书也不难,开个书单留在书桌上,一周后书就买好送过来了。自己出去买也行,金色鸢尾花学院毕竟不是监狱,学期之间的假期,那艘游艇会送学员们回陆地上去,离开学院你怎么疯都没关系,想带什么东西回来更是随意,只要不违反淑媛学院的宗旨——你说我在岛外买了个英俊的意大利男仆带回来玩玩那肯定是不行。

    但每个假期诺诺都呆在岛上,游泳、晒太阳、读那些都快能背下来的书,还有就是猫在卧室里,想像自己是株缺水的植物,慢慢地枯萎成小小的一团。

    因为她不知道该去哪里。她既不想回家也不想去加图索家,即使那里有恺撒。至于卡塞尔学院,她很想跑回去呆上一阵子,却又没法给苏茜或者路明非解释自己如今的人生。

    “本宫在金色鸢尾花岛修习欧洲版《女训》和《女诫》,不日神功大成,化身上等仕女,就要嫁入加图索公子家中相夫教子琴瑟和鸣……”

    这么说行么?这么说不如让她去死!

    可她现在过得岂不就是这样的生活么?她已经差不多能看到自己人生的尽头了,如一尊慈祥的女神那样生活在加图索家随便那栋豪宅里,恺撒可能陪着她也可能没空陪,但她绝不会闲极无聊,因为各种跟加图索家有关系的欧洲名门都会驱车前来拜访尊敬的加图索夫人,还会有雪片般的信件从世界各地飞来,有邀请她参加时尚晚宴的,有希望她帮忙发起慈善基金会的,还会有各种各样的限量版皮包和衣服,若是她能赏脸试用并且评价几句,寄东西来的奢侈品公司定会感动不已。

    那是很多女孩梦寐以求却又遥不可及的,可对她来说真是……恐怖啊。到了那一天,她这株缺水的植物会不会死掉呢?

    越想越不高兴,她啪地合上书,一跃而起,反手拉开礼服了后面的拉链。礼服如白色的蝉蜕坠地,诺诺从里面蹦了出来,礼服下她穿的不是内衣,而是皮肤般贴身的白色泳衣。

    泳衣是换礼服的时候就穿好的。多数晚上她都会偷偷地溜去岛屿的另一侧游泳,那里是一座几十米高的悬崖,岩石锋利如犬牙,海潮在岩壁下方撞得粉碎,发出雷鸣般的巨声。

    那种海岸当然不是舒服的海水浴场,但是能够避开学院保安的视线。这座岛上密布着红外摄像头,还有人沿着沙滩巡逻,以免什么不要命的家伙摸上岛来偷窥这些娇贵的学员。而那段悬崖附近是不设安保措施的,因为安保负责人看过之后认定之后猴子能从那边登岛。他没想到学员中就有这么一只猴子,诺诺徒手沿着悬崖爬下,往外游出几公里再游回来,好几次她都游到能看到马耳他岛的地方了。面对着那座灯火琳琳的大岛,真想干脆游跑不回来算了,可最后还是灰溜溜地游了回来。

    这让她觉得自己是个老女人了,再也没有那份无法无天的劲头了。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