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欧阳罡

作品:《天命神相

    我不得不说秦楚楚这女人她把我算的死死的,她把我给吃透了!

    以她对我的了解,她很清楚的知道,我是不可能会拒绝这个任务的!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她早就把那三万块钱和打印好的任务说明放在了文件袋里面,然后丢在了我的脚下。[..l]

    秦楚楚为什么非要让我接这个任务?而且她还要跟我一起去做这个任务!

    难道她的目的,是想把我变成一个活太监吗?

    特么的,秦楚楚这女人,真是太恶毒了!

    我跟她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我怎么就没有发现,她竟然是一个有着天使面孔但却长着蛇蝎心肠的女人!

    我真是瞎了眼了!

    陈婉秋那么善良的女人我不去喜欢,我竟然对一个蛇蝎心肠的女人死心塌地到了那种程度!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更蠢的人吗?

    整整的一个晚上,我都处在深度的自责之中,我为我当初错过了陈婉秋而后悔,我指着镜子不知道骂我蠢骂了多少遍!

    这导致我第二天起床的时候,一双眼睛就好像国宝熊猫一样。

    在洗漱了一番之后,我把几件换洗的衣服和牙膏牙刷毛巾之类的放进了我的双肩背包里,然后拿着秦楚楚给我的那个文件袋,背着双肩包抱着蛋蛋走了出去。

    走出门之后我咣咣砸了几下武顺的房门,武顺这货睡的迷迷糊糊的穿着个大裤衩子给我打开了门。

    而我从文件袋里面拿出了那三万块钱,给我自己的身上留了五千块,然后把两万五给了武顺。

    武顺看着我的一双熊猫眼,还有我给他的两万五千块钱,这货就故意调侃着我道:“老大,你这一晚上就赚了两万五,这比你算命看相赚钱来的可要快多了!”

    我这会儿那有心情和武顺打嘴仗,瞪了他一眼之后,就把我怀里抱着的蛋蛋丢给了他。

    “我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这些钱你拿着用来开销,蛋蛋和那两只狗可不能给我饿着了!”

    从我的怀里接过了蛋蛋,武顺有点儿奇怪的问着我道:“老大你要去那里?怎么不带上我和蛋蛋啊?”

    我没有搭理武顺,但我心里面却在想,我要是带武顺去做这个任务,万一要是完不成这个任务把武顺给弄的成了活太监,瑶瑶到时候回来不能和武顺啪啪,那她岂不是要整死我?

    瑶瑶那可是鬼中至尊,她要是想整死我,这个世界上谁能阻止她?

    更何况武顺是我兄弟,我又怎么可能会让武顺跟我一起冒这个风险!

    无论是武顺还是郑海冰,我都不能让他们冒这个风险!

    至于蛋蛋,我总是觉的秦楚楚对它有什么目的,所以即便是蛋蛋这个大杀器对我完成任务可能会有帮助,我也没打算带上蛋蛋,而是让武顺帮我照看蛋蛋。

    要知道武顺的女朋友瑶瑶可是鬼中至尊,秦家的人可是很清楚的知道这一点,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秦家的人绝对不敢伤害武顺。

    这样一来由武顺照顾蛋蛋,蛋蛋的安全我就不用担心了。

    虽然蛋蛋很不愿意离开我,在武顺的怀里喵喵喵的叫个不停,但在我心意已决的情况之下,即便是蛋蛋叫的声音再大,我也装作没听见。

    随后我又给郑海冰交代了一番,让他和许宜花在这段时间一定要看好天机门的店铺,尽可能的去做成几单生意,把我们天机门的名声打出去。

    和武顺一样,郑海冰也问我要去做什么?为什么不带上他一起去?

    但我同样也没有给他做出任何回答,转身从他和付宇茜住的房间走出来之后,敲了两下秦楚楚住的房间的房门。

    因为郑海冰和付宇茜住的那套房在秦楚楚住的那套房子对面,所以我敲秦楚楚的房门之时,郑海冰和付宇茜两个人全都看到了。

    甚至不仅仅是郑海冰和付宇茜,就连抱着蛋蛋的武顺也看到了。

    而在我敲了两下房门之后,早就已经收拾好了行李的秦楚楚打开房门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这时郑海冰和付宇茜,还有武顺三个人,看着我和秦楚楚两个人一头的雾水,一脸的凌乱!

    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在我们两个之间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我们两个不是成了相见不相识的路人么?怎么突然之间又要一起出去了?

    难道我们两个和好了?

    尤其是武顺,手里捏着我给他的两万五千块钱,不由的产生了一个比较邪恶的想法。

    “难道两万五千块钱,老大就把他卖给秦楚楚了?这不可能吧!”

    武顺这货在那里嘀咕着,而秦楚楚的脸上却带着一抹意外深长的笑容问着我道:“你考虑好了吗?现在选择放弃还来得及?这可不是我逼你的哦!”

    秦楚楚话里的意思我很清楚,说白了就算是这次任务中我受到了什么伤害,那也和他们秦家没关系。

    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之下,就算我爷爷是神相,也不好找他们秦家的麻烦。

    秦家的险恶用心我已经有所了解,但我却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一脸冷漠的对着秦楚楚说道:“走吧!”

    说完之后,我扭头就往外走去,给人颇有一股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感觉。

    秦楚楚冲着郑海冰和付宇茜笑了笑,然后托着一个行李箱不紧不慢的跟在了我的身后。

    武顺和郑海冰还有付宇茜三个人大眼瞪着小眼,已经凌乱的不能再凌乱了,很长很长时间都没有反应过来。

    被武顺给抱着的蛋蛋,一直都喵喵的在那里叫个不停.......

    以前出任务的时候,秦楚楚和我走在一起,她都会主动挽着我的胳膊,不知道吸引了多少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不知道给我拉了多少仇恨!

    无论是坐飞机的时候,还是坐火车的时候,或者坐出租车的时候,秦楚楚都会把她的身体依偎在我的身上,让我闻着她身上的那股淡淡的香味儿,让我沉浸在她的世界之中,让我无法自拔!

    但这所有的一切,全部都是假的!

    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甚至她所说过的每一句话,全都是在演戏!

    只要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感觉到有一条毒蛇在噬咬着我的心一样!

    这一次和以往一样,我又要和她一起坐出租车,一起坐火车,一起去远方。

    但这一次和以前的感觉我却大大的不同!

    以前和秦楚楚在一起的时候,我永远都感觉时间不够!

    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无论有多长,我都觉的过的太快太快!

    以前的秦楚楚,虽然她所表现出的一切都是假象,但那会儿的她,却让我如醉如痴,如癫如狂!

    但现在的秦楚楚,却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冷漠,那么的高高在上,给任何人都有一种无法接近的感觉。

    现在的秦楚楚,应该才是真正的她,但面对着这样的一个秦楚楚,我却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从西安到广西,一路上坐了三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给我的感觉就像过了三十几年一样!

    火车票是秦楚楚订的,我们两个在同一个软卧车厢里,但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我们两个却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我们要去的最终目的地在靠近越南边境的东兴市,但东兴市却没有通火车,所以我们只能先从西安坐火车到防城港,然后从防城港坐大巴到东兴市。

    我们从西安出发的时候是上午十点,到达广西防城港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八点了。

    这会儿已经没有从防城港到东兴市的大巴了,我和秦楚楚只能在防城港住一晚上第二天再去。

    当天晚上,我和秦楚楚在防城港火车旁边的酒店开了两间房,各吃各的,各睡各的,同样连一句话都没有说。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两个一路上依然连一句话都没有说,坐上了从防城港前往东兴市的大巴。

    在快到东兴市的时候,秦楚楚给广西天道门分部的人打了一个电话,在我们到东兴市汽车站的时候,已经有一辆越野车在那里等着我们了。

    接我们的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典型的广西人的长相,皮肤有点儿黝黑,眼睛比较大,颧骨比较高。

    这小伙子在看到秦楚楚之时,眼睛明显的一亮,主动向秦楚楚伸出了右手,但秦楚楚却连看都没有多看他一眼,直接用命令的语气让他以最快的速度带我们去目的地。

    就算秦楚楚长的再漂亮,她身上那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和她说话时的语气都会给人产生一种敬而远之的感觉。

    秦楚楚对他表现的那么冷淡,这小伙子只好无奈的摇了摇头,在跟我打了个招呼之后,就发动汽车带着我们往目的地而去。

    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秦楚楚一路上黑着个脸一句话都没有说,但我却和广西天道门的这个小伙子聊了个不亦乐乎。

    和秦楚楚在一起的这两天两夜,我们两个人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这会儿有了一个可以说话的对象,我自然是要说个痛快,顺便也可以了解一点儿情况。

    这小伙子名叫欧阳罡,他所在的欧阳家族在广西来说也算是一个颇有影响力的家族,广西天道门分部的负责人就是欧阳家族的族长,也是欧阳罡的大伯。

    不过欧阳罡虽然是欧阳家族的嫡系子弟,但他却并不是欧阳家族嫡系子弟中的核心人物,或许是因为这一点,欧阳家族才派他送我和秦楚楚去目的地,并且协助我们两个完成这个任务。

    而根据欧阳罡所说,我们要去的目的地在东兴市下面的一个村子。

    这个村叫状元村,据说在一千多年以前,这个村子里有个读书人考中了状元,状元村之名就因此而得来。

    但在经历了一千多年之后,几经战乱和历史变迁,那个状元姓什么叫什么?东兴市这边的官方却并没有记载,就算是村子里面的老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了。

    甚至这个村子里面究竟有没有出过状元?都已经很难考证了!

    一路上和欧阳罡一起聊着,时间就过的很快,等到下午五点钟左右的时候,欧阳罡带着我们两个来到了目的地。

    而在把车停到了状元村的村口之后,往秦楚楚看了一眼,欧阳罡把我拉到了一边,然后很小声的问着我道:“我听说你和秦小姐是男女朋友关系?”

    我这会儿最不想听到的就是我和秦楚楚曾经的关系,所以我立马就否定着道:“不是!我和她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而见我这样说,欧阳罡就一脸惊慌失措的捂住了我的嘴。

    “老大,这个村子很邪的你不知道吗?在这里你千万不能得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