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

作品:《城里的怪物

    丧尸走近徐福,腐烂的脸上带着歪曲的笑容,似乎在表明,这样的情形之下见面挺好。

    透过巨大的头盔前方的玻璃可以看到丧尸面部的针脚线缝内有些小小的虫子在蠕动,这些令人厌恶的生物仿佛已经成为它身体不可侵害的一部分。

    它身穿一套宽大的褐色西服,一些部位显然被渗出的脓血弄湿,呈现出与周围不同的颜色。

    它戴一双已经被染成暗红色的白手套,手指的长度很不合理,估计一些指节已经失去。

    丧尸所到之处,人们自动闪出一条通道,仿佛见到总统或者成年狮子一样。

    四名身强力壮的保镖开始驱逐无关人员,转眼之间那些医生和工程技术人员全都如释重负般溜出门外。

    只剩下徐福和看守总控制台的人。

    “你越来越令人恶心。”徐福费了很大劲,终于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来。

    “这一切全都拜你所赐,应该还没忘记吧?五年多了,今天终于捉到你。”丧尸的紫色的嘴唇没有动,这些语言直接出现在徐福的脑海里。

    “真后悔,当初应该把你的脑袋斩下。”徐福说。

    “是啊,那时你们为何没有这样做,非常奇怪,斩草不除根,简直傻透顶,现在轮到我动手了。”丧尸说,“你知不知道这五年来被我弄死的吸血鬼有多少只?我都懒得做统计了,只因为数量太过庞大。”

    “你至今还没有完全腐烂,真是奇迹,不过这是迟早的事,估计不会拖很久,长则五年,短则三个月,你会彻底死透。现在我已经不怎么想杀死你,因为你目前的处境比死更惨,慢慢腐朽的感觉不好受吧?”徐福平静地说,他仍然无法抬起手来,只好如电线杆一般站在原地。

    “听说只要找到咬过我的吸血鬼,将其杀死,吃掉心脏,喝一些血,就可以痊愈。这是真的吗?”丧尸问。

    “咬过你的血族早就死了,你现在才想起这事,无论如何是来不及了,只能认命,没有其它办法。”徐福说。

    “我在想,吸血鬼体内或许存在一种特殊的血型或者基因什么的,总会有一些能够适合我的需要,所以这五年来保龙一族抓到的吸血鬼凡是不肯归顺的就被我吃掉心脏,喝光血液,我琢磨着,没准哪天时来运转,一下子碰到能够把我治好的那一副药。”丧尸说。

    “我所见过的怪物当中,你是最最混蛋的一个,如果真的存在上帝或者神仙,你应该第一个被消灭。”徐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