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求婚

作品:《宠你一辈子

    某高级咖啡厅。()

    “乐乐,嫁给我吧,我是真心的。”男人将红绒布的盒子打开,里面是一颗钻石戒指,戒指式样很老气,但胜在钻石够大。

    女人小口喝着柠檬水,看了男人一眼。

    宽额头,单眼皮,小眼睛,厚嘴唇,五官乍一看没啥亮点,仔细一看还不如乍一看。

    个子还算高挑,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穿什么衣服都不好看,就拿他身上这套西装来说吧,如果她没估错的话,怎么着也值个万把块吧,可,穿在他身上跟地摊上淘来无二。

    她不动声色地掩去眼底的不耐烦,抿了下唇,眼睛落在桌上的戒指上,怯怯的问,“主管,这戒指,怎么着也得值三千块吧。”

    “三千?只能买到这戒指的三分之一。”男人高扬的声调带着得意和炫耀,“这戒指,八千八百八十八,这是购物发票。/”说完,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商场单据,一并推了过来。

    女人没接,咂舌道,“好贵哦,八千多得吃多少冰激凌啊?”

    男人笑,“乐乐,只要你嫁给我,我天天请你吃哈根达斯,一辈子对你好。”

    女人再次抬起头来,望向他,目光微有些茫然。

    男人见她这样,不禁心花怒放,嘿嘿,米小乐,看你还不动心?为了娶你,我可是花了大价钱!

    米小乐,人如其名,给点吃的就乐的人,单纯、简单、有点白、有点傻,长的普通,性子软弱,随性,不喜计较,不善交际,初中毕业,xx电影院的检票员,只检票,不卖票的那种。

    两年了,都没挪过地方,也没要求涨过工资。

    生活平淡,平淡的连点水波纹都没有。

    模样也很普通,至少这样情况下,很普通!

    齐腰的长发,脸上架着副老土的黑框眼镜,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一副邻家乖女的打扮,给人的感觉也很是乖巧可人,不爱说话,且容易脸红。

    他是她的主管,资历比她还小,只是因为学历是本科,影院的一经理是他堂哥。

    刚开始,他并没注意她,只是偶然一次见到拿下眼镜的她,惊为天人,才知道,原来身边潜伏了个大美人。

    这才上心,对她展开疯狂的围追堵截。

    可她说,我有女儿了!

    天哪,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刚大学毕业的她竟然有了一个五岁多的女儿,oh,mygod,原来她不是真纯,是甲醇!

    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谁没年少无知过!

    大学生傍大款做公主的还少吗?至少她是真美,也是真纯,且是那种特容易知足,甚至,一颗冰激凌就能搞定的。

    关键的是,她在那全市有名的高档小区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虽然她只有初中文凭(高中没毕业),但她那套房子,即使是身为本科生的他也是可望不及的,尤其,他真的想在皇城脚下定居,所以,他真的不介意。

    更何况,她真的很美,比时下很多时髦俏丽的大学生还迷人。

    若不是她刻意地将她美丽的容颜遮掩在这副老古董眼镜框下,大概多的是人追吧!

    他自然没傻到去揭破这层窗户纸,被她当做因为她的人而爱上她,并非因为她的貌,前者很内涵,后者很肤浅。

    见女人低着头不说话,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儿,他自作聪明的说,“我知道你担心谣儿,你放心,我会将她当成亲生的一样疼。”

    只是,想到那丫头犀利的言语,轻蔑的目光,心里就毛毛的,不过才五岁大小的年龄,便给人一种异常老成、聪慧、刻薄的感觉。

    很多时候,她直白的言词都让他下不了台,说真的,对她,他还真喜欢不起来。

    虽然,那丫头真的很漂亮,凤眸、挺鼻、菱唇,下颚尖尖,五官异常精致动人,绝对的美人胚子,可,她那好似透视镜般的眸子,总让他打心底感到发寒。

    “好好。”一个清脆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然后他就看见那个让他非常关疼的小恶魔站在了他们面前,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跟她一起来的,也是个让他无比头疼的大恶魔。

    米小乐的妹妹,天才大学生——香朵儿。

    有时候他也纳闷,明明是母女,姐妹,为啥相差这般大。

    他也曾抱着一丝希望地问她:你们真的是亲生的?

    她点头:是啊,我妹跟我妈姓,我跟我爸姓,谣儿跟我阿姨姓!

    然后,他觉得,基因这玩意,真tmd太神奇了!

    “余叔叔,你是在向我妈妈求婚吗?”丫头看了一眼茶桌上的戒指,睁大一双翦水乌瞳好奇地问,一脸的天真,大眼睛眨巴着,还真可爱!

    “是。”他来不及恍惚,欣赏,忙点头,并且承诺,“瑶瑶,你放心,娶了你妈妈,我也会待你如亲生女儿般。”

    “你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想的是,你这个死孩子,让我出了那么多次丑,现在我先记着,等我跟你妈结婚后,看我怎么收拾你。非给你整服帖了不可。”女孩轻了轻嗓子,故意压着喉咙学他说话。

    男人大咳,这丫头其实是妖精附体吧,居然会读心术。

    他被自己的口水呛的咳了半天,“你,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我没想想得这么坏。”

    即使他曾经有那想法,现在也不敢了!

    翻着白眼,丫头凉凉的说:“谢谢你慧眼看上我妈,但我不想有个丑弟弟or丑妹妹。”摸着自己的小脸,倍儿自恋的说:“我没法跟他们解释基因突变的原理,更丢不起那人。”

    男人囧了,为什么这丫头说话总这么气人呢?太不给人面子了。

    “瑶瑶,怎么说话呢?”米小乐软软的呵斥着她女儿,“主管,别生气,童言无忌。”

    见丫头嘟嘴扮委屈时,遂好心地问,“饿不?要不要叫点甜点吃?”然后不等女儿点头,便自顾自地叫了一堆甜品和冰激凌。

    因为生意很冷清,所以她们叫的东西很快就上来了,于是,三个女人,确切的说,两大一小,便开始欢快的大吃特吃起来。

    男人欲哭无泪,望着被推到一旁他那颗八千八百八十八的戒指,他犹豫着,要不要再求一次,怎么说,为了今天,他也花了自己大半年的积蓄。

    正等他踟蹰着要不要开口时,三人中最有理智、最有决定权的香朵儿突然问他:“你最喜欢她什么?”指指一旁吃的比小瑶儿还专心的女人。

    他看了女人一眼,吭了一声,像朗诵诗歌般,满含漏*点地说,“我喜欢她的善良,聪慧、美丽和大方。”

    “你确定你说的是她,不是别人?”香朵儿喝了口免费的柠檬水,挑眉问。

    男人被她盯的鸡皮疙瘩直往外起,端起咖啡,猛灌了一口,继续朗诵,“我觉得她就像妖艳的紫罗兰,鲜红的玫瑰,甜蜜的蜂糖一样美好。”

    “但紫罗兰会凋谢,玫瑰花会枯萎,糖碗空空如也,和你的脑袋一样。”小瑶儿抬头看着他,一双水汪汪雾滂滂的大眼睛望着他,轻叹一口气。

    香朵儿失笑,手指轻点她鼻头,“鬼灵精,快吃你的甜点。”

    他愣在当场,满脸通红,被气的!

    正准备悲愤起身离去时,低头吃的正欢的米小乐突然抬起了头,将脸上的大眼镜框拿下,用纸巾擦了擦,“主管,你刚才说什么?”冲他微微一笑。

    眼神迷惘,明明是纯情的浅笑,却生生带有几分诱惑的味道,真真是娇媚入骨。

    他心智再一次迷乱,“乐乐,我爱你如星辰般的明眸,晚霞般的脸庞,朝阳般的微笑。”

    “真是说谎不打草稿!”依旧是糯米般甜甜嫩嫩的声音。

    “呵呵。”米小乐冲他轻轻笑道,将擦好的眼镜重新戴上,顺便拍了下女儿的小脑袋,“他说的没错啊。”

    “你知道是什么激发了我感性的一面,是你,是你,还是你。”男人激动,声音在这幽静的咖啡厅就好像宁静的会客室,首长在扯着话筒演讲。

    惹来除他们之外,零星的几个客人的唏嘘,低笑。

    “我想应该是伏特加两杯酸柠檬一片。”小瑶儿双手抱胸,非常认真的说。

    香朵儿惊讶,“你居然知道伏特加?”

    深夜,某高档小区的房间内。

    女孩坐在铺有白色毛毯上的飘台上,望着窗外点点星空,手里拿着个无线电话,长至腰际的头发随意披散在肩上,明净的玻璃倒映出她的面部轮廓,真的很美。

    “他回来了,且要在国内呆上一段时间。”

    “哦。”听到这个消息,她的心很用力的跳动了一下,有点疼--

    “你打算怎么做?继续这么藏着躲着吗?”

    她一怔,靠着墙壁,静静地望着星空,今夜,星空灿烂,首都的沙尘暴很严重,她很久没见过这么美这么这的星空了,也许,她很久都不曾好好坐下来欣赏夜晚的星空了。

    眼眶有些酸,星星开始朦胧,许久后,她轻声说:“该给瑶儿找个爸爸了。”

    《纯真博物馆》的第一句是这样的: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而我却不知道。

    随后便是那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知道,我能够守护这份幸福吗?一切也会变得完全不同吗?主人公的回答是:是的。

    盐瓶、小狗摆设、顶针、笔、发卡、烟灰缸、耳坠、纸牌、扇子、香水瓶、手帕、胸针----以及4213个烟头。

    相恋一个半月差两天,总共做*爱44次。

    从分手到再度相遇,时隔339天。

    2864天,409个星期,只是为了看看已婚的女孩,男主角一菜造访她家1593次。

    她轻轻呢喃:“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而我却不知道。”

    "itwasthehappiestmomentofmylife,thoughididn'tknowit."

    只有在回望自己的一生时,我们才会感觉到那个时刻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是刻,也许在某个瞬间,你认为那是你最幸福的时刻,很可能其实只是个‘杯具’,你全然错了,其实更多时候我们根本意识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