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第十八章 七夕灯会

作品:《重生之男妻

    第十八章七夕灯会

    初七的那一日,虽然游船的时间被定在了傍晚,可温府上下从一大早就忙碌了起来。

    温知如睡了个懒觉,然后让芙翠去禀报钱氏,说自己身体不适起不来床,恐怕晚上去不了游船。

    不出所料,钱氏果真是急了,那边还在准备出行要带的瓜果点心,什么香炉香料,茶水果酒,已经是忙得不可开交。可偏偏她还是在接到芙翠的禀报后,立刻就来了落英榭询问病情。

    幸好温知如早有准备,从昨晚开始就未曾进食,这会儿饿的面色发青,额头上都是细密的冷汗,再装出副痛苦的样子。钱氏来了一看,还真是病了,脸色当时就不好了,还硬是挤出了关爱的笑意来。

    “昨个儿还好端端的,怎么说病就病了呢?定是这几个丫鬟夜里贪睡,没好好照顾如儿。”

    “想是我夜里贪凉受了风,怪不得她们,让母亲担心了。”

    芙笙擦着温知如额上的汗珠,一脸担忧,“夫人,小姐的身子还没好几日,这又病了,还是请个大夫来府里看看吧!”

    若是丫鬟不说,钱氏或许还真的会去请个大夫来给他看看,是真病还是装病。

    可眼前看到温知如那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身边的丫鬟也是急得不行,嚷嚷着要请大夫。钱氏心里的怀疑早就打消了,又怎么肯真的去给他请大夫。

    真是巴不得他病死了才好呢!

    于是钱氏找了各种借口,说是这几日下了雨天气转凉一时受寒,喝碗姜汤就没事了,又说今日是七月初七,街市上人来人往,恐怕喊不到马车,府里的马车都备上了傍晚出府用的东西,怕是得不出空来,等等。

    最后只是吩咐了芙岚和芙翠好好照顾温知如便走了。

    钱氏前脚才出落英榭大门,温知如赶紧让芙笙和芙翠端上早点,狠狠的吃了一顿。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一直等到了日落西垂的时候,钱氏带着温府的女眷们登上马车去了渡头,温知如也拉着芙翠和芙笙,换上了男装,趁着府里下人都在偷懒的时候,大摇大摆的从正门溜了出去。

    马车是先前就让芙翠订好的,正停在温府院外的拐角处,几个人上了车,温知如便吩咐车夫去城外河边的灯会。[..l]

    芙翠一心想着等会儿到了街市上要买些啥好吃的好玩的,最近小姐赏了不少银子,够她好好挥霍一次的了,倒是芙笙谨慎的很,“少爷,这样会不会不好,夫人和太夫人的船正在河上,我们去逛灯会,万一被夫人她们瞧见了怎么办?”

    不等温知如有反应,芙翠就先开口了,“哪会啊!一会儿天就暗了,从河中到岸边的距离能瞧出个人影就不错了,还能认得出是谁?何况我们少爷现在这副打扮,就算是当面见着了,夫人也不敢认啊!你也太小心了,既然出来玩儿就放松点!”

    芙笙想想也是,默默点了点头。

    马车还没出城,外面已经热闹起来,熙熙攘攘,人潮涌动。

    虽说是生长在天子脚下,可宫里的东西也不是寻常人家想看就能看得着的,尤其是听说这次皇帝赏下的好些个镶琉璃宝石的宫灯,都是各地能工巧匠进献的贡品,在夜晚点起来,那是五光十色、流光溢彩,就算是在皇宫里,品阶不高的嫔妃也未必能有资格瞧见。

    温知如对于赏灯并不感兴趣,他是在温府实在呆烦了。正好趁着今天温夫人出府了,皇帝又在宫中设宴请了各个亲王、郡王和内阁大臣赴宴。

    这样的机会,他不出来透透气更待何时?

    芙翠和芙笙两个在来到街市上的时候就已经刹不住脚了。

    大锦朝虽不算是民风保守,可一年之中女孩子家能光明正大出门玩的日子也不多,乞巧节正是一个,这时候街上的摊贩都会尽量摆上些女儿家喜欢的小玩意。

    两个丫鬟到底还年轻,就算是芙笙生性沉稳些,可在芙翠那样活蹦乱跳的带领下也没能忍住,跟着对方就扎进了人堆里。

    温知如也不拦着她们,难得有机会出来,还拘着礼有什么意思,他只是一个人摇着折扇漫步在街市间,十足是个富家公子的模样。

    “公子公子,你看这个好不好看?”芙翠从人堆里又挤出来,手里拿着个凤蝶鎏金的银步摇。

    上回她们打扮男装去逛胭脂铺已经被人当怪物看了,这回出门芙翠和芙笙说什么也不愿意继续穿男装,这才能无所顾忌的挤进各种摊位上买东西。

    温知如瞅了一样那个步摇,不算是什么值钱贵重的首饰,可式样却是特别讨喜,流苏上是几朵芙蓉花样的点缀,尤其是上面那个鎏金凤蝶手工格外精致,衬得整个银簪别有一番韵味。

    芙翠这丫头得眼光到还真不错,温知如笑着点点头。

    哎?金子?!

    当那只鎏金凤蝶在烛火下晃了温知如一眼的时候,温知如突然想起来什么。

    在锦朝的律法中,并没有禁止私人开采矿产的这一条,只是在税收上相对会高一些,当然你想要以私人名义购买存有矿产土地的价格更是非同一般,并且你也不能预料到这里的矿产是否富足到足以收回成本且有盈余,这也是很多人不会贸然涉足采矿的生意,而多由各地官府承接的原因。

    但如果你事先就知道哪块土地下面有矿产就不一样了,一块渺无人烟的荒地更甚至是几十顷的农田并值不了多少钱。

    温知如前世对于锦朝的记忆大多都是府苑内鸡毛蒜皮的小事,朝堂上的也只有关于温府和贤王府的事情有所耳闻,若说还有一件大事的话,就是在西南的贵州地界,发现了金矿一事。

    贵阳城是贵州最大的城池,在前朝因为一场拥兵起义的事件被围困百日,之后虽然朝廷出兵清除了叛党,可城内已经尸横遍野。

    历经十数年,这里依然略显破败,人口巨减以至于很多农地都荒废了。

    温知如记得大约也是在两三年后的事情了,朝廷派了新一任的知府去贵州,不想竟是让他在任上发现了金矿,得到皇帝嘉奖,也让当地的贫困得到了缓解。

    如果现在他拿着自己手上那几万两银票去贵州买下几十顷的荒地,再雇人发掘金矿,应该是足够了吧!

    再有他老爹在朝廷的权势,想来也不敢有当地官员敢为难他,到时候那真是想不富都难啊!

    光想到这儿,温知如就已经抑制不住的笑出声来。

    “多日不见,温公子风采更甚当日,你我当真是有缘!”

    还真是应了那句不是冤家不聚头,温知如这会儿正欣喜的规划着自己的美好前程,面前竟然又是那张他这辈子最不愿意见的俊脸。

    原以为这个心高气傲的王府二少在那日被自己不屑的羞辱之后该是再不愿意与自己相见了,可人皮厚起来还真是难以预料的。锦翌轩这会儿又是一副翩翩公子的形象站在温知如跟前,好像上次的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一般。

    “呵呵……”温知如搪塞的笑了笑,“若真是有缘,我与二公子也是孽缘吧!”

    “温公子说笑,算上今日,你我可是第三次相见了,可算是缘分颇深呐!”

    锦翌珲特别加重了“第三次”这个词,温知如的笑容顿时凝固住了。

    上一次他是没认出来自己,可既然已经知道了自己是温府的少爷,他又怎么会猜不到自己的身份,毕竟是自己在传给他的书信中承认了自己男儿身的事实,而真正的温府大少爷温知旭锦翌珲也是见过的。

    “在说笑的是锦二公子你吧?在下初来京城不足一月,又何曾与二公子见过?”

    死不承认,反正装一次是装,装两次也是装。

    “温公子――”锦翌轩又迈前了一步,微低下头,用只有他两才能听得到的声音道,“或者,该称呼你为三姑娘,这下是否想起来了?”

    温知如则是向后退了一步,拉开这过于亲密的距离,“温府的三姑娘正是在下的双生姐姐,锦二少也认识?”

    虽然夜幕降临,光线昏暗,可温知如还是看到了锦翌轩微微抽搐的嘴角。

    向来是众星捧月的锦二少爷又何曾这般好言好语的讨好别人过。

    偏偏那人还半点都不领情!

    明明几个月前还是对自己倾心不已,连男扮女装的秘密都可以倾囊相告,怎么一转眼就好像变了一个人?

    他才不相信什么双生子的故事,要真是这样,又何必多此一举扮成女装。

    而且那温知如看着自己的神情,虽说是淡漠生疏的,可总让人感觉到一股莫名的怨恨,他怎么可能不认识自己?

    难道是自己假意与他交好的心思被看穿了?

    还是上次的书信中,自己的措辞有些过了,让他起了疑心?

    “温公子莫怪,这几次都是在下唐突了,我只是诚心的想与温公子交个朋友,温公子知书达理、温文尔雅,该不会真要据人于千里之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