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无根浮萍

作品:《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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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烛镇围有高墙,陈平安一行人需要从北门进入小镇,结果很快就发生了意外,墙门有披甲持锐的戍守士卒,需要他们递交户牒关文,才可进入,这让陈平安呆滞当场,他连户牒关文到底什么都不晓得。

    早早拿到手一颗金锭的阿良,笑嘻嘻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公文,结果通过勘验后,这家伙连毛驴也不要了,大摇大摆独自入城,到了墙门洞那边,还不忘跟面面相觑的众人挥手告别,惹来李槐的破口大骂,扬言要将白驴宰了,阿良大笑而去。

    朱河同样束手无策,离开小镇之前,老祖宗并没有专门交代此事,其实除了岁数,朱河对于外边的天地,一概不知,丝毫不比陈平安好多少,至于跋山涉水风餐露宿一事,更是远远不如窑工出身的贫寒少年。朱河灵机一动,想着有钱能使鬼推磨,肯定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就要给一名戍守士卒偷偷塞银子,竟然被那青壮士卒直接拿矛头抵住胸口,厉声训斥,饶是好脾气的朱河也有些火气,五境武夫,若是投军入伍,说不得连手握数千精锐的中层武将也做了,不过朱河正要跟那人理论的时候,朱鹿轻轻拉住他的胳膊,轻声提醒道:“爹,咱们大骊军法赏罚分明,而且有个特点,要么极轻,要么极重,所以不要跟这些当兵的家伙起冲突,咱们老百姓占不到便宜的。”

    朱河皱了皱眉头,冷哼一声,终究还是选择-民不与官斗。

    朱鹿小声安慰道:“爹,以后让老祖宗帮你寻个官家身份,有了护身符后,再加上你的身手,相信很快就可以崭露头角,哪里还需要受这气。”

    朱河大步离开,点点头,回头瞥了眼那守门士卒,嗤笑道:“真是应了那句老话,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所有人下意识望向陈平安。

    陈平安想了想,缓缓道:“实在没办法,只能绕过红烛镇了,今夜在外边露宿,我们可以雇人帮我们购置一切所需物品,真正的大麻烦,是我们去不了小镇内的水运码头,既定的行程就要修改,原先两百多里水路,沿着绣花江乘船南下,会比我们步行要轻松很多,还不用绕路。”

    就在此时,一位身穿青色官服的中年男子快步走出城门,仔细打量着陈平安一行人,最后望向朱河,抱拳问道:“在下程昇,如今忝为红烛镇枕头驿的驿丞,敢问可是来自龙泉县城的朱河朱先生?”

    朱河默不作声,神色戒备。

    自称驿丞的男人爽朗笑道:“你们家主曾经一封书信,直接寄到了咱们县令大人手上,大略说过了你们的行程安排,让咱们县令大人尽地主之谊,除此之外,你们各有书信家书,已经到了我们枕头驿,我在一旬前便为各位专程腾出了屋子,只能说还算干净素洁,绝不敢说有多好,还望各位贵客包涵,莫要在县令大人那边告状,要不然县尊大人一个不高兴,我恐怕明天就要丢了饭碗喽。”

    这位枕头驿一把交椅猛然记起一事,“若是朱先生不信,我可以马上去驿馆喊来一人,此人就来自龙泉县城的福禄街,说他还是督造官衙署的老衙役,其中有一封来自大骊京城的家书,正是他亲自帮衙署上司带来,说是要亲手交给一位叫林守一的公子。”

    林守一向前走出数步,脸上充满世家子弟的自负倨傲,问道:“我便是龙泉县林守一,敢问程驿丞,那人名叫什么?”

    婢女朱鹿有些发愣,此时的林守一,与印象中那个沉默寡言的冷峻少年,不太一样。

    李宝瓶和李槐视线交汇了一下,各自轻轻点头。

    驿丞程昇言语没有丝毫凝滞,“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名叫唐树头,四十来岁,咱们大骊官话说得不是很顺畅,嗯,此人尤其喜欢喝酒,就是酒品……”

    林守一点了点头,随口问道:“驿丞这些日子就一直候在这北门等我们?”

    那男人笑道:“虽然很想点头,但委实是没这脸皮,事实上枕头驿在红烛镇北边,离这不远,二来小镇附近的山头高处,建有烽燧,我与燧长关系不错,便让他帮着盯着北边的下山驿路,只要一看到林公子朱先生的身影,就让他手底下的烽子入城通知我。”

    林守一恍然,不再说话,转头望向陈平安,后者点点头。

    朱河笑着感谢道:“程大人费心了。”

    那驿丞连忙摆手道:“可当不起大人的称呼,不过就是个驴前马后的小人,整天做着伺候贵人的活计,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先不聊,我去跟戍守士卒知会一声,相信很快就可以进入咱们小镇。”

    驿丞隶属于大骊朝廷,只不过称不上朝廷命官,这类胥吏不入流,不属于品官,清流浊吏之分,是一条巨大鸿沟。

    很快这位驿丞就带领他们走向城墙门道,守城士卒虽然放行,但脸色依然不太好看。

    驿丞率先走过格外荫凉的城墙门洞,转头跟朱河压低嗓音解释道:“都是边境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痞,本事不大,脾气倒是死犟,有些时候连咱们县尊大人都拿他们没辙,朱先生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

    朱河再没有江湖经验,可交浅言深的道理还是懂的,就没有答话。

    他们路过一间寒气森森的铺子,不断有青壮男子出入,铺子内时不时亮起一抹白光。

    李槐看得挪不开脚步,朱河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很快就失去兴趣。

    驿丞说道:“那是一间刀剑铺子,其余兵器也偶有兜售。”

    林守一好奇问道:“官府不管吗?就不怕市井百姓持械斗殴?”

    驿丞笑道:“官府不太管这些,但只要出了事情,会管得很严,若是县衙人手不够,县尊大人能够调动辖境内所有江湖门派,帮着解决纠纷。”

    大骊尚武成风,有很多仗剑佩刀游历四方的游侠儿,既有眼高手低的市井无赖,也有为气任侠的世家子弟,大骊朝廷虽然禁制一切兵器售卖,但是对于铸造工艺平平的寻常刀剑,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主要看地方官的态度,若是纯正读书种子出身,多半要严令禁止,如果是沙场武人出身,十之八九会网开一面,当然强弓硬弩、精良甲胄等国之重器,肯定任何地方都不许贩卖。

    烽燧,驿站,集市,酒肆,青楼勾栏,等等,红烛镇应有尽有,热闹非凡,大街上行人如织,比起陈平安他们家乡小镇,要繁华喧嚣太多,街道两边各色铺子,眼花缭乱,吆喝声此起彼伏。

    一路闲聊,一炷香后就来到枕头驿,很快就有驿馆杂役牵走白驴和马匹,驿丞程昇果然给他们安排了驿舍,甲乙两等皆有,他没有擅作主张,而是把五间驿舍丢给朱河,让他们自己安排。

    在陈平安的安排下,李宝瓶和朱鹿住一间甲等驿舍,朱河住一间甲等,他和李槐林守一各住一间乙等驿舍,如果阿良回来,可以随便选一间驿舍合住,当然以阿良的脾气,肯定会问能不能选朱鹿那间,估计到时候少不了朱鹿一顿白眼剐。

    暮色里,所有人各自放好行囊包裹后,聚集在朱河那间宽敞的甲等驿舍,驿丞程昇很快送来一叠书信家书,送完之后便笑着告辞,说有事只要喊一声就可以,还说红烛镇的夜市,在大骊南边小有名气,有机会一定要见识见识。

    林守一有一封,李宝瓶最多,有三封,就连陈平安也有一封,李槐两手空空,最后找到差不多光景的朱鹿,孩子笑道:“还好咱俩同病相怜。”

    朱鹿置若罔闻,走到窗口附近,小小枕头驿馆,曲径幽深,竟然营造出几分庭院深深的世家园林意味,从这边望去,是一座给人感觉不过巴掌大小的小湖,养着一条条臃肿肥胖的红黄锦鲤。

    林守一的家书只有一张信纸,没有几个字,少年深呼吸一口气,将所谓的家书放回信封后,脸色阴沉地离开驿舍,五指死死攥紧那信封,除了三十余个字迹潦草敷衍的行书,信封内还有一张三百两银子的大骊最大钱庄银票。

    少年大踏步走回驿舍,轻轻关上门,将信封放在桌上,脸色铁青,胸膛起伏不定。

    陈平安挑了个僻静位置坐下,李宝瓶跑过来,欲言又止的模样,他笑道:“我如果有不认识的字,会问你的。”

    李宝瓶这才返回桌子那边,开始拆信,三封家书,分别来自父亲、大哥和二哥。

    李宝瓶一封封拆过去,父亲李虹那边在信上说着嘘寒问暖的言语,一如既往,毫无严父的架子,都是叮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天冷多穿衣,出门在外别怕花钱,再就是每次经过驿站,一定要给爹娘寄家书,絮絮叨叨,五六张信纸就这么翻没了。李宝瓶叹息一声,望向坐在桌对面喝茶的朱河,忧愁道:“爹娘什么时候,才能不把我当小孩子啊。”

    朱河忍俊不禁,喝茶喝茶。

    李宝瓶浏览第二封信,是他们李家的嫡长孙,她的大哥写的信,如今正在家里研读经籍,准备明年参加科举。信上内容简明扼要,端端正正的楷体字,仿佛充满了先生夫子正襟危坐的韵味,每个笔画都透露出浓重的谨小慎微,满篇说的都是圣贤大道理,要她不可怠慢了朱河朱鹿这对父女,不可以家生子视之,要她多听泥瓶巷陈平安的言语,要能吃苦耐劳,少给别人添麻烦,只是在信的最后,自幼恪守礼仪规矩的大哥,告诉她,她那只小时候从溪里抓回家的螃蟹,如今他已经养出了心得,要她只管放心。

    李宝瓶扬起手中的信纸,跟朱河告状道:“大哥最不心疼我。”

    朱河忍住笑意,心想小姐你就得了吧,谁不知道李家上上下下,就属大公子最心疼你。那么一个说起道理来连老祖宗都头疼的书呆子,第一次喝酒,竟然是茶水被妹妹偷偷换成了自家酿的桃花春烧,把大公子给气得差点崩溃,爹娘见到之后都犯怵,根本不敢劝说什么,只敢跟在跑去找妹妹兴师问罪的儿子身后,生怕这个略显迂腐的儿子一气之下,会动手教训小宝瓶。

    不曾想当他见着了那个丫头,站在院门外,双手叉腰,视死如归,他又给自己的不舍得骂她一声,给结结实实气到了,气得转头就走,生了好几天的闷气。后来他的院子里,那年便埋下了一坛桃花春烧,等到妹妹问起,就说要把她嫁出去,吓得小女孩偷偷离家出走,一个人在龙须溪那边逛荡了一整天,她还差点躲山里头去了。

    李家等到察觉到李宝瓶不见了,老祖宗勃然大怒,出动所有人找寻这个傻丫头,最后还是这位大公子,将功补过,在溪对岸的一座小庙,找到了睡在长木凳上的可怜孩子,背着她回到了家。

    红棉袄小姑娘突然笑道:“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大哥。”

    最后一封信,厚厚一大摞,是李家二公子寄给妹妹的,讲述了他去往大骊京城的经历,都是亲眼所见或是道听途说的奇闻轶事,措辞优美如散文,极富功底,宛如文采天授的诗词大家。这位二公子在福禄街李家,远比大哥更受欢迎,英俊儒雅,却言谈风趣,喜读兵书,自幼就喜欢让府上丫鬟仆役,结阵“厮杀”,相比古板沉闷的长公子,府上下人更喜欢与性情开朗的二公子打交道,逢年过节,二公子见人就会随手丢出一只小绣袋的赏钱,沉甸甸的,若是谁的吉利话说得好,他就会多给一绣袋。

    李宝瓶翻得飞快,看到倒数第二张信纸的时候,抬头望向朱鹿:“我二哥说到你了,说之前跟你说过的大骊烽燧的太平火,他有次在夜宿山巅,亲眼见到了这种边境向京城报平安的烽燧信号,极目远眺,像是一条火焰长龙,很壮观。”

    朱鹿快步走回桌旁坐下,问道:“小姐,还说了什么?”

    李宝瓶干脆就将这摞信纸全部递给朱鹿,反而二哥都是在讲风土人情、山鬼志怪,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朱鹿接过了信,问道:“可以拿回去慢慢看吗?”

    李宝瓶点头道:“别丢了就行。”

    朱鹿满脸喜悦,笑着离去。

    驿丞程昇敲门而入,端来一盆新鲜瓜果。

    身后跟着一位斗笠汉子。

    李槐火冒三丈,跑过去,就要把这个没良心的王八蛋推出屋子。

    阿良一边跟李槐较劲,一屁股坐在桌边凳子上,一脸坏笑问道:“朱鹿咋回事,满脸春风的娇俏模样,好像比平时还要漂亮几分。”

    朱河黑着脸不说话。

    林守一重新返回,坐在陈平安附近,阿良将银色小葫芦抛给林守一,少年拔出酒塞,喝了一口酒。

    阿良转头对驿丞问道:“红烛镇是不是有个敷水湾?离着水运码头不算太远?”

    驿丞脸色古怪,点头道:“有的。”

    阿良啧啧道:“销金窟,销金窟啊。”

    红烛镇有一座月牙状河湾,漂着一种红烛镇独有的精致画舫,长不过两三丈,四周垂挂名贵紫竹或是寻常绿竹,里边装饰的豪奢程度,以画舫主人的财力而定,每艘画舫一般有两到三名女子,多美艳妇人、妙龄少女,琴棋书画茶酒,至少会精通一两种,除了观景雅座,还有一座卧室,其功用不言而喻。

    那些船家女,是世世代代的大骊贱户,相传曾是前朝神水国的亡国遗民,大骊皇帝下过一道圣旨,他们永世不得上岸,要他们生生世世子子孙孙做那无根浮萍。

    红烛镇的百姓则代代相传,不远处的那位棋墩山土地爷,忠义无双,对这些姓氏的先祖的逃亡路途,偷偷庇护,因此惹来大骊皇帝龙颜大怒,从山神贬为土地,下令那几个姓氏的后裔,亲手打碎金身,沉入江底。

    驿丞小心酝酿措辞,挑选了一些无伤大雅的小镇典故,说给这些贵客听。

    红烛镇谈不上大骊的南北枢纽,却也是舟船如梭的一座繁忙水运码头,各地物产汇集。它是三条江水汇合之地,分别是冲澹江,绣花江和玉液江,但是只有两位江神,河畔皆建有江神祠,泥塑金身神像,都是战死于那场水战的大骊功勋水军统领。

    唯独冲澹江不立江神不设祠庙,之后出现过一座香火鼎盛的娘娘庙,供奉一位为证清白、投江自尽的小镇烈女,结果很快就被大骊朝廷定为淫祠,如今只剩下一堆废墟,残砖碎瓦,唯有蛇鼠乱窜。

    当听到棋墩山土地爷的事迹,李槐小声唏嘘道:“没有想到那么一个大坏蛋,在红烛镇的口碑这么好。”

    林守一脸色淡漠,“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陈平安收起那封阮秀寄来的书信。

    信上说他买下的落魄山,成功获封一位大骊新晋山神,帮助坐镇山头聚拢灵气,仅次于不参与售卖的披云山,和她爹手握的点灯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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