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练拳

作品:《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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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深沉,督造官衙署,宋长镜一人独自返回,少年宋集薪已经去往狗窝一般的泥瓶巷,对此男人没有强求,身为统兵多年的沙场大将,在尸山血海里,尚且能够鼾声大作,所以那个被放养的侄子,这些年日子过得没那么符合天潢贵胄的身份,宋长镜没觉得这就亏欠了那孩子。能活着返回大骊京城,就不错了。

    衙署的年迈管事,一直等候在门口,手里提着灯笼。

    宋长镜率先跨过只开了一扇侧门的门槛,大步向前,说道:“不用带路。”

    年迈管事默然点头,放缓脚步,然后悄然离去。

    福禄街上的这栋衙署,建造得并不豪奢,占地远远不如卢李两姓的宅子,前任那位货真价实的窑务督造官,生活得清苦紧巴,小镇大户们也没觉得如何不妥。

    但是宋长镜不一样,当今大骊皇帝的同母弟弟,还立下过开疆拓土不世之功,更是东宝瓶洲名列前茅的武道宗师。

    他的到来,就像过江龙闯入了一座小湖,地头蛇们哪怕谈不上如何畏惧,面对宋长镜这种人,谁都会拿出该有的恭谨姿态。

    宋长镜经过一座小院子的时候,看到有人还在房内挑灯夜读,坐姿端正,独处之时,仍是一丝不苟。

    不愧是一位正人君子。

    宋长镜大袖飘摇,快步走过,嘴角泛起讥讽笑意。

    昔年有少年求学于观湖书院,书法通神,名动朝野,被南魏国主召入皇宫,于侧殿撰写诏书,正值隆冬大雪,笔冻不能书,帝敕令宫嫔十余人侍于左右身侧,为其呵笔。

    此事迅速风靡东宝瓶洲,传为一桩美谈。

    只是无人深思,皇城宫禁何等森严,这种事情,皇帝不说,宦官不说,嫔妃不说,老百姓是如何知道的?

    走在幽深小径上,宋长镜蓦然爽朗大笑。

    身穿一身素洁衣衫的宋集薪回到泥瓶巷,院门未锁,推开屋门后,看到婢女稚圭坐在正堂一张椅子上,半眯着眼,歪着脑袋打瞌睡,当脑袋倾斜到了一个幅度后,就立即坐正,然后继续歪斜。

    看来少女是真的很累了。宋集薪弯下腰,轻轻晃了晃她的肩膀,柔声道:“稚圭稚圭,醒醒,赶紧回自己屋子睡觉去,小心冻着。”

    睡眼惺忪的少女揉着眼睛,迷糊道:“公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

    宋集薪笑道:“去了趟廊桥那边,路程有点远,所以晚了些。”

    稚圭看到宋集薪的这身陌生礼服,惊讶道:“咦?公子怎么换了一身衣服?”

    宋集薪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聊,“不提这个。那本地方县志借给你后,读书识字怎么样了,要不要我教你?”

    少女摇头道:“不用。”

    宋集薪回到自己屋子,漆黑一片,脱掉外袍,踢掉靴子,摸到床上,少年呢喃道:“王朱,王朱,原来如此。”

    稚圭回到自己屋子,熄灯睡觉,整个人缩在被窝里,发出一阵阵轻微的动静像是在偷吃东西,嘴里嚼着些什么。

    最后她竟然还打了一个饱嗝。

    ————

    刘羡阳在铸剑铺子这边,虽然还没有正式成为阮师傅的徒弟,但是谁都看得出来,阮师傅对这个高大少年很器重,否则也不会手把手亲自教他如何锻打剑条,那一排铸剑室,如今并不是谁都可以进入的。

    正午歇息的时候,有一个烧瓷窑工出身的年轻人跑到刘羡阳跟前,说有人找他,挤眉弄眼,十分玩味,说是一个比福禄街那些夫人还好看的美妇人,来找刘羡阳。

    刘羡阳嬉皮笑脸跟着他走去,心情其实一下子沉重起来。

    果不其然,在一座水井旁边,站着一位身材修长的妇人,四周许多挖井搬土的青壮汉子,干活特别起劲。

    如小夫子宋集薪所鄙夷的那样,刘羡阳确实就是个土鳖,但是女子好看与否,跟读没读过书,识不识字,实在是没有任何关系。也许高大少年不知道,笼统含糊的好看一说,其中其实有一种叫妩媚,尤其是端庄且内媚,尤为动人心魄。

    媚这个字,若是解字,本就是画眉之女的意思。

    眼前这位不知姓名、根脚的夫人,眉毛细巧如娥虫之须,额头像蝉,广而方正,光洁丰满。

    今天她只身一人来此,没有兴师问罪的架势,也不像是要仗势凌人,刘羡阳稍稍松了口气。

    只不过这位雍容华贵的夫人,脸蛋再好看,刘羡阳不否认,如果是以往,说不定在街边遇上,还会吹几声口哨, 可是这不意味着刘羡阳就会动心,高大少年心仪的女子,以前是那个泥瓶巷的婢女,如今是,以后也是。

    刘羡阳带着美丽妇人走向小溪,语气坚定道:“夫人,你如果是想要说服我,卖给你们那件传家宝,我劝夫人不要开这个口了。”

    妇人嫣然笑道:“先别急着拒绝,容我跟你说清楚利害关系,你再来做决定。”

    高大少年脸色不变,故作轻松,其实一颗心瞬间沉入谷底。

    在远处,少女蹲坐在一间铸剑室门槛上,端着一碗饭,白米饭堆积出山尖尖的模样,高耸出大白碗的边沿,她正在狼吞虎咽,吃掉“山头“后,如愿以偿看到被她隐藏其中的红烧肉,整个人洋溢着幸福的光彩,偷偷背转身,背对着坐在门槛另一端细嚼慢咽的男人,问道:“爹,不管一管那外乡婆姨?”

    男人瓮声瓮气道:“不管。”

    青衣少女忧心道:“他可是你以后在这里的开山大弟子,就不怕走岔路?”

    男人淡然道:“那就是那小子没福气。”

    少女疑惑道:“爹,不会感到可惜啊?”

    比如她,看到铺子里那些好吃又精致的糕点,兜里没钱也就罢了,有钱,买了,结果不小心掉地上,真是活该被天打五雷轰。

    男人答非所问,“红烧肉好吃不?”

    少女下意识开心点头,“好吃好吃!”

    少女猛然绷紧身体,爹下过“旨意”,她每天只能吃一份荤菜,所以她假装像是只盛了一碗白米饭,将红烧肉藏在其中。为的就是晚上能够光明正大吃上一份荤菜。

    少女尴尬转头,高高抬起白碗,理直气壮道:“只有一块呦,我又没有坏规矩!”

    男人呵呵一笑,问道:“那么藏在碗底的那块红烧肉,吃不着,会不会感到可惜啊?”

    少女微微张大嘴巴,整个人跟被雷劈了似的,心如死灰。

    男人还往自家闺女伤口上撒盐,“你要是不多嘴问刘羡阳的事情,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少女闷不吭声,小口小口吃着红烧肉,一看就知道以后肯定勤俭持家。

    男人吃完饭,望向小溪那边的妇人和少年,说道:“这小子只要一天不登中五境,爹就不会管他的死活。哪怕进入中五境,爹会管一两次,但也绝不会多管,事不过三吧。福祸无门,惟人自召。”

    少女赌气道:“为啥不管?!”

    男人没好气道:“文人收学生,武人收徒弟,都不是江湖帮派招徕小喽啰,不是想着以后跟人起了争执,仗着人多势众来跟人吵架或是打架。归根结底,在我眼中,师生也好,师徒也罢,就是同道中人。何况如今刘羡阳还不是我的徒弟。”

    少女没说话。

    男人感叹道:“傻闺女,只说这偏居一隅的大骊王朝,知道有多少人吗?两千多万户!这么多天下人,这么多烦心事,你管得过来吗?爹会在接下来的六十年里,从齐静春手里接管小镇,你也别成天乱逛,安心在剑炉这边铸剑练剑,要不然惹了麻烦,爹是管还是不管?”

    不等男人把话说完,少女就冒出一句话,“不用你管。”

    她这句话,把男人憋得差点内伤,威力之大,不比某位剑仙的压箱底手笔更弱。

    男人真想使劲敲着这个傻闺女的榆木脑袋,你的事情,爹能不管?

    男人有些哀愁啊。

    少女一脸“震惊”道:“咦,碗底怎么多出一块红烧肉来,唉,我今天的份额用完啦,还是给你吃吧?爹?”

    男人不用转头看,都能感受到傻丫头的蹩脚演技,无奈道:“算了,你吃吧,爹就当你今天只吃了一块红烧肉。记得下午打铁,别再偷懒了。”

    这次少女的感激,丝毫不作伪,“爹,你真好!”

    男人气笑道:“是红烧肉好吧。”

    少女低下头,扒了一口米饭,轻声道:“爹也好。”

    男人绷着脸,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意,想了想,觉得还是生个闺女好啊。

    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嗓音,“爹,晚上还能再吃一块不?两块和三块,差不太多,对不对?爹你不说话,我就当答应了哦?”

    少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掉了。

    最后那句话,则是少女已经跑出去老远,她才说的。

    男人揉了揉脸颊,自言自语道:“我家秀秀以食为天。”

    ————

    陈平安穿街走巷送完信后,买了一份早点,送去给泥瓶巷的宁姑娘,然后开始熟门熟路地煎药。

    宁姚今天穿了一件崭新的墨绿色长袍,干净利落,她本就长得英气勃发,这一身衣饰,加上腰佩长刀,比起福禄街桃叶巷那边的富家子弟,更有贵气。

    宁姚犹豫了一下,“就目前而言,你如果真想研习那本撼山谱,在学拳势之前,你要先做三件事,站桩,走桩和睡桩,最后一件事,比较讲究窍穴积淀和气息流转,很难用言语描述,先不说它便是。反正前两件事情,无需太考虑天赋根骨,你老老实实按照拳谱上绘画出来的姿势,长久以往坚持下去,终归是有用的,哪怕无法让你在武道上登堂入室,但是强健体魄和延年益寿,不是没有可能。”

    陈平安说出自己的一个想法,“在溪水里练习走桩,是不是也行?”

    宁姚点头道:“当然。及膝练起,再及腰,最后及脖。”

    陈平安顺着她的话问道:“最后不是整个人在水里吗?”

    宁姚冷笑道:“怎么,你是想在水底练习闭气,然后练出一只千年王八万年龟啊?”

    陈平安悻悻然不说话。

    宁姚想了想,“来,我给你演示一下走桩。看仔细了!”

    宁姚让陈平安把桌子挪开,然后向前走出六步,步伐为三小三大,最后一步当她一脚重重踏下,整栋屋子的泥地,仿佛都发出了一阵沉闷震动。

    少女一气呵成。

    看似轻描淡写,其实行云流水,给草鞋少年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如一条瀑布直泻而下,天经地义,而且蕴含着巨大的力道。又如树叶在溪水里打了一个旋转,圆转如意,轻柔至极。

    所有都是对的,但是陈平安只是知其然,不知所以然。

    看到少年一脸茫然的神色,宁姚又撤回原位,再次演示一遍。

    宁姚站定,转头问道:“看明白了吗?来试试看?”

    陈平安深呼吸一口气,尝试了一遍。

    摇摇晃晃,像个醉醺醺的酒鬼。

    陈平安站在原地,挠挠头,显然他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像话。

    宁姚黑着脸,沉声道:“再来!”

    三遍之后,陈平安已经略有好转,但是宁姚已经脸色阴沉得像要下一场暴雨。

    她无法想象,世上怎么会有陈平安这样的笨蛋,练武如此没有悟性,天资如此糟糕!

    没办法。

    宁姚是一个自幼就站在剑道极高处的人,出身,根骨,天赋,眼光,皆是如此。

    所以少女根本无法理解,在距离她有十万八千里之遥的山脚,那些人是如何一步一步登山的,更不会懂得那些人为何要走得踉踉跄跄。

    最后少女实在没辙,生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就要拔刀砍人,于是她灵机一动,拍了拍草鞋少年的肩膀,勉强安慰道:“陈平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习武也是一样的道理,练拳几万下,出不来味道,那就几十万,一百万!你去捡你的石头吧,笨鸟先飞,别灰心丧气,慢慢来,在小溪里一遍遍练习这个走桩。”

    陈平安一想,真是这个道理。

    以前听宋集薪说过一句话,跟宁姑娘的“读书百遍”差不多意思,叫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不过少年觉得更有道理的,还是宁姑娘所说的几万几十万不够,那就练一百万次嘛。

    陈平安笑着跑出泥瓶巷,一路上默念三小三大,按照记忆去模仿宁姚的走姿。

    草鞋少年在心中,告诉自己的“真相”,是练习一百万次之后,兴许就能练拳小成了。

    所以这部《撼山谱》的练拳起步,就是一百万次,在那之后,他陈平安才有资格再来谈其他。

    宁姚独自坐在门槛上,自言自语道:“为何感觉自己好像挖了一个天大的坑?那家伙会不会爬不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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