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义情儿郎

作品:《天首座

    [八一中文网 请记住备用网址www.81new.app www.81new.vip www.81new.me 绿色无弹窗]

    最新网址:www.wx.l</p>彩衣是祥云国最受男女老少欢迎的装扮之一,不同的价格,不同的身份,衣服的款式与上面所绘制的图案也不相同。

    先前郑选第一次露面时所穿的那身名为才子多才服,衣服前面和后面都绘制有抱书的童子,袖子口与衣摆上也都用不同颜色的针线缝补了大大小小共一百个文字,而且都是摘抄书上的道德文章。

    对于一些常年钻研文章书法的青年才子,大多数都会将自己的所写文章,缝补上去,等到花灯节穿上,可是能够引起不小的轰动。

    郑选面前这位被他尊称为公主的少女名为天允国静,就是曾在老槐村疗伤的那位,天允家族是祥云国的第一大家族,亦是皇族,他们身上所穿的彩衣讲究更多。

    祥云国为了这身彩衣,曾经花费重金打造了一栋衣纺楼,楼中到处可见纺衣娘在夜以继日的纺织丝线。

    其中里面有三位是专门为皇族缝制彩衣的绣衣娘娘,她们都是祥云国用重礼从仙彩州专门聘请过来的,只为祥云国服务百年。

    在这百年间,祥云国不止一次的,将家中女儿以及国中喜爱缝制衣服的男女送到绣衣娘娘面前,就只为能够有一人得到他们的衣钵相传,奈何没有人能够让他们青眼相加。

    天允国静的彩衣就是其中一位名为黎株的绣衣娘娘亲自织线、纺织的三件中的其中一件,名为霓裳火凤。

    彩衣上面的羽毛是专门从一种长得很像凤凰的鸟类上的尾巴上摘取下来的,一共七七四十九片,一共捕获了近百只此等鸟类。

    真龙,金乌和凤凰都已在天首大陆灭绝。

    天允国静放下手中的小木偶,笑道,“好久不见,郑选。”

    周天申看到那个彩绘木偶,也想起了曾经跟在自己身边的那个,现在它正躺在寸守物中睡大觉呢。

    郑选拿起天允国静放下的那个木偶,放在手心中把玩,“九禾也喜欢这个,公主,我现在有事,不方便回家,你能不能帮我给九禾带一个。”

    天允国静点头道,“当然可以,我这次来这里买东西就是为了去你家,上次没带礼物,九禾那个小丫头怪了我好一阵。”

    郑选头痛道,“唉,那个气人的妮子,等回到了家,不知道会被她嘲讽成什么样。”

    天允国静掩嘴笑道,“你的事,祥云国都已经知道了,你现在可成为这里的大名人了,你猜他们都怎么说你的?”

    郑选连忙摆手,节节告退,“我朋友还在等我,就不陪公主了。”

    郑选赶紧回到队伍中,领着队伍去到了一家还算热闹的客栈。

    队伍走后,天允国静才看向周天申,向身旁的邑从问道,“中发叔叔,你说他来这里做什么?”

    天允中发是天允家族的世代家奴,其父亲是天允洪权的贴身侍卫,因为这次出外,不惜用性命保护天允国静,而被被天允洪权赐姓,得以进入天允家门的家门。

    当初在无名山,他因为身负重伤而昏迷,被张云安救治后,修道境界就一直停滞不前,直到前几日才突破,进阶到了地心境五关,也算是俗世中的一方强者,可是在卧虎藏龙的仙彩州以及中州,仍旧是不够看。

    这次出门就是为了弥补无法陪同小姐一起去中州的黄昭学院。

    天允中发说道,“想必是和郑公子一起去黄昭学院求学吧。”

    天允国静点点头,不再理会一个村野少年为何会有这种想法。

    看穿少女心事的中年人,向前走几步,两人并肩行走,天允中发说道,“小姐可千万不要以貌取人啊。”

    郑选挑中的客栈,是一家三层小楼,牌匾上写着春秋二字。

    春秋客栈的掌柜是一位风姿卓越的美妇人,终日百无聊赖的趴在柜台上,这家客栈除了她,还有一个算账的老人,以及一男一女两位打杂的年轻人。

    看到郑选走进客栈,美妇人着急忙慌的从柜台后面走出来,亲自迎客。

    祥云国幅员辽阔,整个国家几乎占据了邨州将近四分之一的领土,这还不算上同处一片土地的寰宇观和伏羲帮,祥云城作为主城,规模更是庞大。

    如果硬是要用一个准确数字来衡量的话,至少也要有十五个酒乡县那么大。

    春秋客栈居于祥云城的一角,名不见经传的,根本吸引不到有钱的世家公子,也就只有郑选偶尔领着一个小丫头来这里吃吃饭,喝喝酒。

    对于唯一的一位有钱人,美妇人当然要上心了。

    美妇人迅速的整理好衣衫,将领口向下拉拉,别挡着好风景。

    扭着腰肢来到郑选面前,美妇人谄媚一笑,本想着讨别人一个欢心,没想到郑选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扔过来一个钱袋,险些砸在美妇人的脸上。

    郑选无精打采道,“给我和我的朋友一人准备一间屋子,我还要我上次住的那间。”

    美妇人掂量钱袋的重量,不愧是有钱人,一人一间房,怎么着也要十二间。

    可是眼下腾不出这么多的房间,但是想要让她将钱袋拱手相让,那也是不可能的,就在美妇人正在心中挣扎,要不要让先前已经付过房费的住客去别家客栈的时候,郑选又扔出一个钱袋,比之前的还大,还重。

    美妇人一咬银牙,也不管会不会得罪其他人,先将手里的钱挣到手再说,大不了,自己亲自去给他们赔罪,最重要的一点是,谁敢在祥云城拒绝郑家的钱袋子。

    十二人就这样都住在了春秋客栈。

    客栈有三楼,因为郑选的原因,他们被安排在了第三楼那一排靠窗的位置,就算是祥云城末流的客栈,规模也要比天香县的打上很多,就更不要提物产丰富的仙彩州和有着广袤土地的中州了。

    收拾好自己的床铺,周天申没有急着睡觉,而是盘腿坐在床上,开始冲关。

    天地灵力犹如潺潺溪流,从四面八方的大江大河中赶来,凝聚成一条以周天申的丹田为终点的小溪流,灵力溪流缓缓地流进那粒金色圆珠里,然后又慢慢流出来。

    这一切都在周天申看不到的情况下进行,在周天申的心神中,那股灵力溪流是流进了金色圆珠。

    修炼了一个时辰,还是没有进阶的迹象,周天申也不再去多想,就权当给种子浇水,至于何时开花结果,长成大树,那就不是着急的问题了。

    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桌子上放了一些饭菜,还有一张纸条。

    纸条是道无想留的,上面说,他们跟着郑选去了城中的一家赌坊,顺便到那些饲养云头瓮的路坊看看,云头瓮什么时候出发,价钱是多少。喊他半天都没有动静,所以他们就先走了。

    桌子上的饭菜都是客栈的赠品,不要钱的,只管放心吃,如果不够或者想喝酒,都可以和掌柜的说。

    祥云国的酒也是别由一番风味的,信的末尾也是还提到祥云城最好喝的酒就是祥云灵泉,这是一种专门用灵力配合果蔬酿造的酒,好喝不上头,就是有点贵,如果想喝,可以让店伙计去买,或者自己沿着街道,去一家名为留香的酒馆,那里的灵泉最甜,可以先把账单记在郑选头上。

    周天申把纸条收好,他并不打算去买灵泉,因为寸守物中的酒都还没有喝完,而且现在除了修炼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他觉得喝酒这件事可以再等等了。

    吃过有些凉了的饭菜后,周天申决定出去走走,等他下了楼,客栈老板,也就是那位美妇人笑着问他去哪里,要不要有人陪同。

    祥云城没有宵禁,但是城池太大,第一次来这里的人,如果没有人陪同,很容易迷路的。

    周天申拒绝了她的建议,只是问过了留香酒馆的路在哪里,美妇人和他一起走出店铺,她指了指左前方,依稀可见一副旗幡,那里就是留香酒馆。

    周天申谢过后,便动身前往酒馆,那名美妇人也在叹息声中回到了柜台后面。

    沿街没有多少行人,店铺也都是半关闭的状态,就是只留下一半门。

    酒馆沿街建造,店铺不大,只有一层楼,店中的伙计不多,只有一人,店中的酒也不多,只有一坛。

    周天申坐在酒馆中唯一的一把长椅上,那名店伙计躺在摇椅上,扇着蒲扇,懒洋洋的问道,“客官要点什么?”

    周天申回道,“一坛祥云灵泉。”

    店伙计是一个一头白发的少年,穿着大一号的衣服,鞋子也是极为的不合脚,每走一步,就掉一下。

    白发少年端来一碗酒,重重地放在桌子上,酒水溅出不少,少年重新躺在躺椅上,慵懒道,“老板不在,现在我们每人只卖一碗,喝完走人。”

    周天申闻了闻酒味,确实很甜,尝过一小口,味道不是很烈,就是有些不经喝,两三口就没了,想着再要一碗,可是回想起少年说的话,周天申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不给别人添麻烦就是不给自己找麻烦。

    周天申想问问价钱,可是那个白发少年已经睡着了,他便大声喊道,“结账。”

    被惊醒的少年擦去嘴巴上的口水,晃晃悠悠地站起身,又给周天申倒了一杯,周天申苦笑,正准备告诉少年真相的时候,一抹身影突然从门外窜进来,随后便听见一声响亮的耳光,苍老的声音气急败坏的大骂道,“你这个记吃不记打的混账东西,你说这都第几次了,看我今天不打烂你的嘴。”

    白发少年一边躲避老人的巴掌,一边求饶,眼睛还时不时的瞥向周天的方向,哭丧着脸道,“师父,我错了,师父,我也没想到他会是得到金色酒壶的人,而且师叔事先也没有写信告诉我,我就想有缘不如不见,就把剩余的灵泉给了他。”

    周天申站在一旁,看着少年和老人。

    什么金色酒壶,什么师叔。

    难不成这一切都是酆小都设计好的,周天申下意识地捂住腰上的金色酒壶。

    老人的手里还端着那碗正冒着浓郁甜味的灵泉酒,一层薄如蝉翼的白雾从碗中升腾而出,缥缥缈缈,虚中有真的变幻着各种画面,有安静祥和的村子,有热闹的马坊,还有杀机四伏的夜晚,更有一个酿酒的眯眯眼少年。

    老人穿着一身青衫,胡子及地,一半白,一半黑,头上还有一根枯木簪子,簪子上还插着一根极小的牙签。

    老人的衣服上有一副图画,图画只在白雾飘到他身边的时候才会显现,老人笑看周天申,伸手戳碎那层白雾,笑道,“只是一般的障眼法,上不得台面,这位客官有没有交过酒钱啊,要是交过了,就先请回吧。”

    少年一听这话,直接从角落里跳了出来,指着周天申的鼻子喊道,“他没交钱,而且酒还没有喝干净。”

    周天申对这家店的印象,差到了极点,他面无表情的从寸守物中取出一把银子,放在桌子上,银子和桌子发出碰撞的声音,他问道,“够不够?”

    少年再一次跳出来,一把揽住银子,可怜巴巴的看着老人,老人眼睛微眯,嘴唇翘起,将手中的酒碗放在桌子上说道,“够你喝两碗的。”

    周天申举起酒碗,一饮而尽,转身离去。

    老人看着周天申离去的方向,陷入沉思。

    白发少年还不知死活的蹦到老人面前,嬉笑道,“师父,这下我们有钱去买好吃的了。”

    又是一巴掌打在后脑勺上,发出清脆的响声,老人吃痛的捂着手,恨铁不成钢道,“你呀你,真是白养了你这么多年,你是不是忘了我曾经说过,他和你师叔的关系,你这不是把为师往火坑里推吗。这下好了,我看你怎么给你师叔交代。”

    少年兴许是不知道老人言语中的意思,只是抱着那对银白色的石头傻笑。

    老人看到少年的模样,惆怅道,“唉,为师酿酒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怎么老天爷这么偏心,不仅给了你师叔昨夜,今日,明晨三杯酒,还有一个这么好的继承人,唉,不对啊,酆小都的徒弟不是酆久雪那个闷葫芦吗,怎么换人了。”

    老人两步并作一步的跑到外面,周天申的身影已经看不到了,只见老人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白瓷杯,瓷杯中有一口清水,水中浮出倒影,一缕缕白雾从杯中升腾而起,倒影在空中显现而出,老人看着面前的图画,手指捻着胡子,恍然大悟,欣喜若狂道,“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老人收起白瓷碗,挥袖散去空中的白雾,以防万一,他又大手一握,手中似有活物被他牢牢抓住,老人唏嘘道,“还好我谨慎,要真是被你逃走,我还能有好日子吗。”

    老人将手中活物吞进嘴里,回到酒馆,躺在躺椅上,倒头就睡。

    走出酒馆,周天申转身回到了客栈,走进房间,倒头就睡。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他在房间里简单的洗漱了一下,走下楼,发现其他人都在一楼吃饭,看到周天申下楼,道无想冲他挥挥手,把他身边的位置腾出来,周天申就势坐下。

    周天申看着狼吞虎咽的郑和,问道,“你们这是才回来?”

    道无想抹去嘴巴上的油水,喝了一口茶,才开口道,“昨夜去赌坊,等了一夜,也没有见到郑选想见的人,然后我们又去了路坊,那里根本就没有一只云头瓮,管事的说,这几天云头瓮都在彩虹云上休息,要等几天才能下来。”

    周天申吃了一口肉菜,便放下了筷子,从袖中悄悄地拿出一张符箓,那块玉佩已经被他放在了袖子里,就在昨天。

    他手中的符箓是专门用来照明的夜明符,不仅可以照明,而且还可以在四周形成一块清明之地,可防止鬼祟邪灵侵扰人心,与静心印有异曲同工之妙。

    符箓被他扔到空中,发出暖色光芒,光芒照亮整间客栈,那名美妇人和老人都在光芒的照耀下,烟消云散,死前眼睛中流露出不甘心的神色。

    道无想也放下筷子,眼神隐晦不明道,“周天申,你这是什么意思?”

    周天申缓缓起身,双手背后,手中凝聚出斧刃和剑芒,道无想一拍桌子,整个人弹射而起,倒挂在房梁上,眼睛冒着红光,其他人都已不见踪迹。道无想歪着脖子,问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周天申一边观察四周,一边回答道,“忘禅不吃肉。”

    道无想发出一声怒吼,整间客栈顷刻间崩碎成灰,逐渐显出原貌,原来是一个洞窟,柜台那里也变成了几块石墩子,上面正躺着真正的道无想等人,而在旁边看押他们的人,就是春秋客栈的一男一女,两名店伙计。

    倒挂着的道无想也露出真容,是一个面容惨白,身形消瘦,穿着宽大道袍的青年男子,男子冷笑道,“真是百密一疏啊,竟然栽在一盘肉片上。”

    男店伙计感到好笑道,“梦罗,你还真以为他是凭借那盘肉食看穿你的,主人说的不错,你真的是太天真了。”

    真名为梦罗的蝙蝠精冷眼看着男女,不屑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男店伙计叹气道,“罢了,罢了,反正干完这一票,我们也就散了,你还是先把他解决了再说吧。”

    梦罗展开双翼,无数的小蝙蝠从他的翅膀下的阴影中飞出,将整个洞窟团团围住,小蝙蝠发出声波,扰乱周天申的思绪,梦罗则是选择隐没在黑暗中,伺机而动。

    周天申扔出斧刃和剑芒后,又从袖中掏出一张百花缭乱符,用灵力催动符箓后,原地瞬间出现四个周天申,加上本体,一共五个。

    五个周天申一同扔出斧刃和剑芒,洞窟被照的大亮,梦罗从洞窟的角落中掉了下来,嘴角渗出血丝,咒骂道,“该死,该死,统统该死。”

    他满脸怒容的看着空中的夜明符,符箓发出的光芒并不是很强烈,可是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万箭穿心般的疼痛。

    他向男店伙计命令道,“你快去把那张符纸毁掉。”

    男店伙计无奈的冲着女店伙计一笑,脚尖一点,转眼来到夜明符身边,就在他快要伸手毁掉符箓的时候,夜明符突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周天申的拳头。

    这一切都发生在转眼之间,男店伙计始料未及的挨了一拳,掉落在地上,揉着肿胀的脸颊,也有了一些火气。

    男店伙计站起身,拍打身上的尘土,双拳在身体两侧紧握,左腿弓起,右腿猛力一蹬,整个人就像是离弦的箭,瞬间来到周天申分身面前,递出一拳,周天申躲闪不及,只能用手臂挡住,男店伙计又是一拳,周天申仓促下唤出青叶落和百草斩,圆月斩击在周天申身边旋转,让男店伙计无法接近。

    女店伙计突然惊呼一声,“方间,他们好像要醒了。”

    方间转头,看到道袍少年和身着邋遢的中年人正在摇头晃脑的站起来,他连忙来到女店伙计身边,说道,“看来这次的计划又要失败了,苏男,你先出去,我和梦罗在这里挡着他们。”

    苏男点头,念动口诀,身影化作点点星光飘散。

    方间斜眼看向周天申的方向,大吼一声,“梦罗,你再不出来,我们就都要死在这里了。”

    良久,洞窟中传来一声慵懒的女声,“网已经织好了,剩下的就看你们两个的了。”

    洞窟大亮。

    一根根晶莹剔透的丝线闪着寒光,遍布洞窟的每一个角落。

    一个衣着暴露,眼神玩味,手中握着一根粗大丝线的美貌妇人站在一张硕大的蛛网上面,数只黑色蜘蛛遍布其中,将她团团围住。

    美貌妇人就是春秋客栈的美妇人掌柜,她的另一个身份是杀手黑寡妇张希敏。

    她从水乡县一直尾随这支队伍来到祥云国,起初她还有些顾忌酆小都的实力,害怕自己不是他的对手,可当知他并不会跟随他们一起时,她便马不停蹄的找人来这里,谋划了这一切。

    蝙蝠精梦罗,犀牛精方间和人类女子苏男,还有身后的那一位,五人的实力不比红山老大那群人弱,更何况还有真正的世外高人,帮助他们建造了这一阵法。

    现在蛛网已经结成,梦罗的锁魂咒也已经准备就绪,只要方间能够顺利施展原形,凭借他那庞大的身躯,在这么一个小地方,完全就是碾压对手的存在。

    至于离开的苏男,黑寡妇并没有将她放在眼里,一个今生只能是人魁境,寿命不过两百年的无能女子,只会让她这个活了三百年,以后还可以活很久的女人感到蒙羞。

    张希敏看向石墩子,眼神冰冷,石墩子上面躺着一个腰胯长剑的女人,她是李霄和其他女人的孩子,她该死,他更该死。

    周天申从黑寡妇露出真容后,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迎敌的杀招,虽然他的招式已经比之前还要多,但是真正能够起到杀人效果的,并不多。

    还不知道道无想他们的情况怎么样。

    他先在身前凝造一层层灵力结界,西收可以很好的抵御敌人的进攻,在屏障之间,又埋藏着数个漩涡,这是东藏,通过空间扭曲,将攻击以另一种形式藏起来,可以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通过一年的勤奋练习和与蒙程的交手中,周天申已经能够熟练的运用各种心法招式,刚才的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

    对手的杀招也很快来到。

    蝙蝠精突然出现在周天申左前方,它的面前趴着两只黑色蜘蛛,蜘蛛不断变大,将蝙蝠精挡在身后。

    周天申率先发动进攻。

    青叶落,起。

    周天申脚踩空气,不停的在空中腾挪,手中的斧刃和剑芒,就没有停过。

    蜘蛛背上有一层厚重的甲壳,抵消了大部分斩击,余下的都被蝙蝠精轻描淡写的躲过。

    蝙蝠精飞到空中,正好在周天申降落的时候。

    它鼓起胸膛,胸前和嘴巴上都有一层黄色光芒。

    黑寡妇向后退去,念动口诀,身躯化作黑色荧光消散。

    方间没有离开,而是双腿下蹲,手掌在身前合十,身体爆绽,光芒散去,一头占据半个洞窟的犀牛精出现在众人眼前。

    周天申曾见到过这种场景。

    就在周天申愣神的时候,蝙蝠精的杀招到了。

    声波如大海波浪,向周天申这一叶扁舟拍去,犀牛艰难的转过身,耳朵紧闭,面色凝重。

    蝙蝠的声波虽然也是通过灵力,从胸腔中发出,但它与寻常的攻击还是有所不同。

    周天申通过西收,东藏,南至而设置的结界,可以将自己的身体好比虚幻似的穿透攻击,而不收到伤害。

    但是这一次,结界并没有抵消沿着空气传播的声波攻击,声波毫无保留的冲击着他的大脑。

    周天申的身体被拍打在石壁上,七窍流血不止,他感到脑子里像是有一根铁棒在不断的搅拌着,里面还掺杂着尖锐的石头。

    他忍住脑子里的翻江倒海,从袖子里拿出一张夜明符,这次他不再像先前那样,只是简单的催动符箓,而是将体内的所有灵力都注入其中,一时间,符箓光芒四丈,蝙蝠精梦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融,尸骨无存。

    周天申从石壁上摔下来,每一次都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

    他第一次开始怨恨丹田中的那粒金色种子,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发芽生根,如果能够早一天进阶到地境,自己迎敌也就不用这么辛苦了,说不定还可以早一点识破敌人的阴谋。

    他不再理会那只犀牛,挣扎着盘腿坐在地上,开始疗伤。

    自己还存在很大缺陷。

    转过身的犀牛,听到后面传来碰撞的声音,体型庞大的它没办法立即回头看,正准备化为人形的它,被一只粗糙的大手掐住喉咙,郑和第一个醒了过来。

    他的手里拿着一杆红色长枪,枪尾镶嵌着一颗红色圆柱,枪尖是银白色,枪身上镌刻着一道道细纹,细纹似流水波动,传来细微的潺潺声。

    郑和身上穿着一身银白色盔甲,盔甲上同样是细纹密布,远处看,就像是一道道裂痕。

    郑和加大手上的力度,犀牛的脖子传来骨裂的声音,道无想伸手拦住郑和,让他先不着急杀牛。

    道无想一拍犀牛的脑门,犀牛重新变成方间的模样,道无想问道,“你们的幕后主使是谁?”

    方间的脖子还被郑和掐着,一脸倔强的吼道,“有本事就杀了我。”

    郑和和道无想互相看着对方,前者一脸的慵懒,眼睛始终没有睁开,离近了,还可以闻到那身盔甲上的血腥味。后者同样一脸慵懒,只是眼睛清澈透亮,身上的道袍有一股清新扑鼻的莲花味。

    两双眼睛互相看着。

    终于,道无想移开了视线,埋怨道,“你这个人杀心太重,我还是离你远一点为好。”

    郑和扭断方间的脖子,年轻人死不瞑目。

    蝙蝠精和方间死后,此方天地开始发生变化,洞窟不见了,只有一座破败的小桥,桥头有一个腐朽的小船,船上坐着一位蓑衣老人。

    郑和单手握枪,将其他人挡在身后。

    道无想来到周天申身边,脚下升起一朵莲花,莲花中快速生长出一根莲藕,道无想将莲藕子取出,给周天申服下,剩下的也都给还没有从梦境中醒来的人服下。

    他们没有中毒,而是进入了幕后主使为他们各自准备的梦境中。

    这就是梦罗名字的由来,只是一只小小的蝙蝠精绝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能力,可以同时催眠三名天境强者,所以这一切应该都是眼前的蓑衣人搞得鬼。

    周天申服下莲藕子,气色已经好很多。

    其他人还没有醒来的迹象。

    老人笑道,“不用白费力气了,一旦入梦,除非能够像你们一样从梦中醒来,否则就连我都没有办法,小子,你的那些莲藕子还是送给我酿酒吧。”

    周天申脸色巨变,扭头看向蓑衣老人。

    道无想眼睛眯起,问道,“你认识他?”

    周天申站起身,身上的伤势还没有完全痊愈,点点头道,“我喝过他酿的酒,就是那家留香酒馆。”

    蓑衣老人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郑选严阵以待,恐防不测,老人笑道,“就你们那三脚猫的功夫,还想跟老夫过招,还是算了吧。“

    老人转过身,脸上的胡子已经没了,老人摸着空荡荡的下巴,还有些不习惯,说道,”周天申,我这次就是专门为你而来的。酆小都是我的师弟,我承认,我的酿酒比不上他,修道更是差的很多,但是他不该骗我,更不该让你来嘲讽我。”

    老人缓缓升空,黑色乌云在他身下凝聚成一头凶兽,凶兽张牙舞爪,吼声震彻整片天空。

    老人低头看着地上的四人,眼神冷漠,手中握着一个白瓷碗,碗中有一条黑色泥鳅,泥鳅背上背着一根牙签,老人将碗倒扣,泥鳅顺着滔滔碗中水顺势而下,在空中迎风暴涨,身长百丈,气势不输于那头由黑云凝聚而成的梦中凶兽。

    泥鳅背上的那根牙签变成了一根金色脊骨,金色脊骨已经有二分之一的体积快要融进泥鳅的身体中。

    碗中水在空中汇聚成一条万里长江,泥鳅游在其中,好生快活。

    忘禅来到三人之间,抬头看向泥鳅背上的金色脊骨,说道,“它想化龙,只要脊骨完全融进它的体内,它就可以变成蛟龙,只要再找到合适的龙角,只等百年,就可以变成真龙。”

    郑选看着空中巨兽和凶兽,吐出一口唾沫,开始摩拳擦掌,一尊银色战神从他身前显现,战神身披战甲,手持银色长枪,面敷银色面具。

    道无想双手负后,一朵朵紫金色莲花从他的脚下升起,漂浮在四周,其中两朵分别护住周天申和李梦澜等人。

    忘禅始终抬着头,一尊金刚佛像从他身后的土地中钻出,金刚手持金刚杵,面露凶光,两只金色鲤鱼在其两侧漂浮。

    道无想打趣道,“呦呵,连鲤鱼都生出来了,看来我也要抓紧脚步了。”

    周天申没有任何动作,他的身体在莲花的照拂下,已经完全愈合。

    天上的老人看着四人的姿态,仰天长笑,手指着下面说道,“我说怎么这么奇怪,原来是你们三个,怎么,当了几千年的缩头乌龟,今天终于憋不住,想要出来透透气。难怪能从梦境中醒来,佛、道、兵三家一起出手的场面,我还只是在书中见到过,就让我看看你们到底有几斤几两吧。”

    老人脱离凶兽,独自悬浮在空中,那只空荡的白瓷碗,在他身边提溜旋转,竟是一件攻守兼备的法器。

    凶兽由黑云聚集而成,通体散发出一种模糊的感觉。

    泥鳅在水中嬉戏,丝毫不在意下面的气势汹汹。

    郑和活动筋骨,用力跺脚,弹射而起,手中长枪在空中挽出枪花,那具兵家战神同样动作,枪风卷起大地土屑,一个黑色龙卷拔地而起,直接穿透凶兽的身体。

    凶兽的身体重新复原,体型长大一倍,挥舞着两只手臂向战神砸去,兵家战神用枪杆挡住。

    另一方面,郑和已经来到泥鳅面前,身体站在碗中水上,感到一丝沉重。

    老人摸着下巴,玩味道,“我家徒弟从下就生活在我这碗中,碗里面的水不知道添了多少,始终不过半碗,就凭你刚刚跻身天境的修为,也想掂量掂量这碗水的重量?”

    泥鳅一个鲤鱼打滚,激起百丈波浪,浪花带着万斤重量砸向郑和,郑和站在原地,纹丝不动,手中长枪在身前挥舞,形成一道圆形屏障,浪花砸在屏障上,推动着郑和向后退去,眼看着就要跌下万里长江水。

    这时,道无想脚踩莲花,一步步来到郑和身后,一只手贴着郑和的后背,与他一起抵抗万斤江水,一只手竖在身前,以指为笔,以郑和的后背为纸,写出道家符箓。

    江水东流符,可以赦令四方江河湖海,唯我调动,与唤水珠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这次的万里长江水是老人的碗中水,又与背长龙骨的泥鳅相伴多年,水重不可想象。

    道无想轻轻的吹了一口气,符箓缓缓漂浮,落在江水中,沉入江底,霎时,紫金色从江底开始,渲染了整条长江,泥鳅抬起高高的头颅,眼神幽怨的看着变色的江水,不停的折腾自己的身子。

    江底波涛汹涌,江水不停的冲击着紫金色符文,紫金色逐渐变得暗淡。

    道无想和郑和将浪花的尾巴打散,双双一跃而起,道无想再次手画符箓,金钟远御符,一口口金钟从天而降,罩在泥鳅的头上。

    郑和挽出枪花,又一具兵家战神横空出世,一拳打在泥鳅的脸上。

    这一具的兵家战神要比先前的那一具小很多。

    兵家战神,佛家金身,道家法相,都是凭借着一口气幻化而出,当年三人之所以不敌锁沦大帝一人,就在于这一口气,他们咽不下这口气,但也不是想出就能出的。

    郑和与兵家战神融为一体,又是一拳,擦过泥鳅的大头,差一点就可以碰到那根金色脊骨,这次泥鳅学到了教训,不再露出身体,只是控制着江水,与两人对峙。

    站在下面,始终没有出手的忘禅,一直保持着抬头的动作,那具金刚金身手握金刚杵,另一只手上面漂浮着两只金色鲤鱼。

    鲤鱼不停的翻滚着身体,从它们的身下,不断的流出金色云朵。

    等到金色云朵遮蔽住金刚的身体后,诵经声起,一言一句皆为金言。

    与凶兽酣战的兵家战神开始向后倒退,璀璨的长枪上沾染了一些黑渍,凶兽的体型较之前,缩小了将近一半。

    那条泥鳅从水中探出头,好奇的东张西望,扑通两声,两条金色鲤鱼钻进了水里,一条逆流而上,冲向泥鳅的下半身,另一条彻底沉入江底,消失不见。

    忘禅睁开双眼,身后的金刚金身亦是如此。

    金刚怒目,金刚杵砸向泥鳅背上的那根金色脊骨,泥鳅自知不是对手,便想要躲进水里,用万斤江水迎敌,就在它想要入水时,一朵朵紫金色莲花拦住它的去路,一口口金色大钟再一次罩住他的身体,兵家战神不停的挥动拳头,砸响大钟,振聋发聩,泥鳅有些晕头转向。

    那两条金色鲤鱼也开始发挥自己的作用,从身下翻涌出无穷尽的金色云朵,泥鳅被身下的云朵拦住去路,云朵从它的身下开始蔓延,覆盖了它将近一半的身体。

    还有一条潜在江底的鲤鱼,身边涌现金色云朵,不断侵蚀长江水。

    此时,天空中的老人也不再旁观。

    那个白瓷碗悬停在他身前,老人从袖子里掏出一根竹棒,竹棒两侧各有一条白线,白线发出淳淳酒香。

    老人用竹棒轻轻的敲击着白瓷碗的碗口,发出轻微的响声,每敲动一下,竹棒中就流出一滴水滴,滴在碗底。

    不到一刻钟,水滴已经覆盖了整个碗底。

    竹棒变得黯然失色。

    老人叹息一声,又敲了一下,只不过这次敲得是碗底。

    凶兽听闻响声,扭身便跑,由黑云凝聚而成的身躯,再次化整为零,一缕缕黑云逃窜到各个角落,只有最细小的那一缕,来到了老人的面前,环绕着白瓷碗,发出垂涎欲滴的声音。

    老人收起竹棒,伸出一手,黑云停靠在上方,变成盘子形状,老人将碗底的那一口酒,倒在盘子上,盘子开始沸腾。

    黑云不断变大,凶兽再次现身,身躯比第一次还要大上一倍不止,速度之快,瞬间来到泥鳅身后,一掌拍碎大钟,扫尾将金刚杵拍飞。

    道无想的那些莲花,也为他人作了嫁衣,只见老人将头上的枯木簪子扔到半空中,簪子变成了一座巍峨大山,压在莲花上面。

    要不是郑和眼疾手快,拉住道无想,恐怕就不是那些莲花烟消云散了。

    修道境界共分人,地,天,神四层。

    天境又细分天坎,天威和天势。

    天坎境是地境进阶天境的第一道门坎,只有安稳度过,以后才会拨开云头见日出。如果迈不过,或者迈过去的时候,崴了一下脚,那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瘸腿走路,总是不方便的。

    道无想,忘禅和郑和三人皆是如此。

    三人身为三家后人,从出生开始就被囚禁起来,终日不得与人相见,这样的修道,悟道,总是不完整的,好像...缺了一些俗气。

    市井小民有俗气,却没有诗意,青年才俊有诗意,却没有酒意,江湖中人有酒意,却没有道义,修道山人有道义,却又缺了俗气,兜兜转转,一圈一圈,都是不完整的。

    道无想和郑和降落在忘禅身边,忘禅掌心出现一道细小的伤口,伤口渗出金黄色血液。

    道无想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手帕,忘禅缠住手掌,化掌为拳,垂立在身体两侧,罕见动怒道,“我们三个,砸了它。”

    郑和咧嘴一笑,长枪依在,战神不倒。

    道无想哈气连连,朵朵莲花,道袍崭新。

    周天申也加入了战场,这次没有使用斧刃和剑芒,而是站在三人身后,催动灵力在四人身前各加持一道结界。

    空气泛起涟漪。

    郑和率先出手,那具兵家战神随他一起高高跃起,枪尖闪过一抹流光溢彩,砸在恢复如初的长江水中,江水滔滔,倒流而去,泥鳅扭转着身躯,那根金色脊骨烧的它心烦意乱。

    世间真理皆是如此,想要得到本不属于自己的,就要付出本不用付出的。

    泥鳅搅动着长江水,尾巴狠狠拍下,两根水柱冲向战神,穿过战神的身体,激射在大地,地上出现两个井口大的土坑,而银甲上只留下一些水泽。

    郑和恼怒,长枪奋力一掷,一跃而起,站在战神肩上,第一次使出兵家绝学,千军万马。

    他不知道周天申使了什么手段,可以避开攻击,但是他刚才匆匆一瞥,看到周天申摇晃了一下,就已经知道,这些攻击并没有被完全避开,更多的还是打在了周天申的身上。

    不早点解决对手,周天申就多一些危险。

    沙场秋点兵。

    土地卷起尘土,肆意宣泄,周天申和忘禅被一朵莲花托起,沙尘在他们身下汇聚,尘埃落定,似有马蹄声,击鼓声,嘶吼声。

    凶兽在老人的指挥下,化作流星,向下冲去,凶兽身后,留下一串长长的黑云,那些黑云在空中爆炸,落在地上,四处黏附,变成数头凶兽模样,体型较小的四足死兽。

    老人不管身下的千军万马与身侧的兵家战神,倏然来到道袍少年身前,那根枯木簪子在他手中又化作一柄木剑,剑气好似烟雾缭绕,剑尖直指道无想。

    周天申睁开眼睛,现在他的任务是帮助三人,尽可能的转移伤害,至于身上的伤口,现在还不到失血过多的时候,所以并没有太过在意。

    忘禅手上的伤口已经愈合,那方手帕被他揣进袖子里,袖子里还躺着两只奄奄一息的鲤鱼。

    忘禅扭动胳膊,对周天申嘱咐道,“下面的交给我,你安心在这里呆着。”

    周天申点点头。

    忘禅直直的掉落在地上,溅起一阵尘土。

    被郑和召唤而来的兵马在忘禅身后汇集,数万人的队伍,寂静无声。

    那尊金刚金身已经被忘禅收起,灵力在他的双拳中汇聚,忘禅俯身、前冲,瞬间来到凶兽面前,一拳打在它的腹部,凶兽露出一抹人性化的笑,伸出一爪,黑云手臂化作一把镣铐,锁住忘禅的双臂,黑云一阵翻腾,凶兽变成人形。

    相貌青素的凶兽,开口笑道,“这一拳,真是有力气啊。”

    忘禅不理会它的言语挑衅,双臂向两侧伸展,挣脱开镣铐的束缚,脚尖一点,向后退却,凶兽紧跟其后,双手负后,轻松自如。

    死兽也和兵马交上手,一时间,尘埃四起。

    老人手中的木剑次次避开要害,只戳的道无想鲜血淋漓,而不伤其性命。

    道无想脚踩莲花,连连退去,老人不解道,“你手中有剑,却有而不用,为何?”

    道无想面容严肃,再不见一丝轻松,“我手中的剑,可不是我心中的剑。”

    老人仰天大笑,剑气将他环绕,化作一条蛟龙,“这是你说的,还是在书上看到的,该不是你已经知道了这次押解任务的真相?”

    道无想吐出一口气,慵懒道,“猜到一点点,不足挂齿,倒是老先生,演的一出好戏啊。”

    道无想看向周天申的方向,老人持剑而立,大袖鼓囊道,“谁让我有一个好师弟呢。”

    道无想擦去脸上的鲜血,问道,“还打不打?”

    老人收起长剑,白瓷碗中游荡着一条背着竹签的小泥鳅,身下的那头凶兽和数十只死兽都已烟消云散。

    老人本名张立群,是酆小都的师兄,这次下山出手,是因为酆小都的一封信和周天申多喝的那一碗酒。

    郑和和忘禅不解的看向道无想,周天申起先也感到有些奇怪,可是在看到酆小都那双眯起的眼睛后,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眯眯眼青年从周天申身后走过,就这么踩在空中,手里还拿着紫色酒壶,将酒壶扔给张立群的酆小都,抬手就要赶人。

    老人指向周天申腰上的那个金色酒壶,不满道,“你对你师兄,就这么吝啬?”

    酆小都说道,“就这么一个金色酒壶,他先来的,不给他给谁,我这里还有酒红色的,你要不要?”

    老人撇撇嘴,嘟囔着拉倒吧,转身破开天空,瞬身离去。

    老人走后,天空一阵清明,酆小都一挥衣袖,天空破碎,大地崩裂,阵法消失。

    众人还在春秋客栈。

    郑选等人都安静的躺在各自的床上,酆小都坐在窗沿上,极为罕见的拿着一个酒红色酒壶,周天申盘腿坐在床上,道无想三人垂手而立。

    酆小都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毫不掩饰道,“你们应该都知道了,这次的押解任务并不像表面看着那么简单,我也就不瞒着你们了,这次的任务其实就是对你们的一场考验,事先说好,我不是考官,只是因为他的原因,所以知道了一些内幕。别指望我把内幕告诉你们,但是有一点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们,安安心心的走下去,对你们没有坏处,至于这个人。”

    酆小都指着床上的周天申,不假思索道,“本想着让他一个走去中州,如果你们在途中遇到危险,他可以再帮衬一二,也是对他的一种磨砺,所以我才会把传声符交给你们,但是现在看来,我的想法还真是不够成熟啊。你们的战斗我看了,场面很大,可惜就是不够痛快,没有那种拳拳到肉的感觉,尤其是他,只是对付一个蝙蝠精就把自己搞得浑身是伤,在与我师兄的战斗中,更是没有帮上一点忙,唉,真不知道为什么当初选的是他,老槐村这么多天赋异禀的孩子,我看那个陆安时就不错。”

    酆小都最后一句话,说的及其轻微,并没有被道无想三人听去。

    从床沿下跳下来,酆小都一口气喝掉了半壶酒,下定决心道,“现在就把你们拆散,还是有些为时过早。你们在祥云城还会遭受一难,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应该就是这几天。还是等你们安全出了祥云城,再做打算吧。”

    独自走出客栈的酆小都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牵着大脚,转身来到了留香酒馆,酒馆中站着一个白发少年,躺着一位长须老人。

    酆小都站在门槛上,并没有走进酒馆。

    老人闭着眼睛,听到门口传来声音,再一闻空气中的酒味,就已然知道来人身份,老人问道,“就这么走了,我这个徒弟可是很仰仗他的师叔的,不露一手?”

    酆小都喝下一口酒,神色有些落寞,打趣道,“你当师父的,不教自己的徒弟,反倒让别人来教。”

    老人怅然道,“从小我就比不过你,除了比你早拜师这件事,好像都是你在前,我在后,我也不知不觉的习惯了这一感受,从来都不感到奇怪,就好像你才是师兄,我才是师弟。这么多年了,还没有回过师门去看看师父他老人家一眼,自己就当起了师父,也不知道他过的怎么样?”

    酆小都陷入回忆,笑道,“想必不会比我们差。”

    老人微笑,“这是自然。”

    酆小都放下手中已经没有一滴酒的酒壶,翻身上马,“我有些想家了,过些日子就会回师门一趟,你要是觉得这个酒壶太贵重了,就给我送到那里吧。”

    白发少年捡起酒壶,嘿嘿笑着。

    老人闭上眼睛,不去看,不去听,只是在脑海中想着,回师门的是哪条路来着。

    春秋客栈,道无想三人坐在桌子旁,周天申醒来后,三人就将酆小都的话,原模原样的告诉了他,他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哦。

    没过几天,从五和国出发的十二人的队伍就离开了祥云国,乘坐的是郑选的家族负责的那只云头瓮。

    云头瓮飞行在天空,半个身子潜入彩虹云中,背上有一座巍峨大山,山上有庭院楼阁,酒肆客栈。

    郑选站在从小出门,就住在那的院子里,石桌上摆满了糕点,都是他喜欢吃的,都是他父亲让人捎给他的。

    李梦澜和金莎杀住在一起,每天除了练剑,就是切磋武艺,不曾偷懒一天,徐可为并没有和自己的未婚妻住在一起,而是选择自己一人搭建了一座茅草屋,整天坐在里面,看书写字。

    及地和久帝相邻很近,总是很‘巧’的凑在一起,研究修道境界,一人一句,也不争执,往往都是等到对方说完,才开始自己的答辩。

    道无想,忘禅,郑和三人还是住在一起,一个有着四间房子的小院子,三人一人一间,余下的留给了周天申,周天申自从上次从山里出来,给他们带去一些烧鸡和奇怪的石头之外,就再没有露面,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

    任天豪身居水榭楼阁,终日闭门谢客,那里湿气最重,阴气相当,而且不易被人打扰,最适合他的修行。

    招魂幡里有一百零八个死灵,算是封鬼家族不出世的宝物,但是因为一些原因,目前只有六个死灵听从他的指令,其余皆无法调遣。

    现在,那六个死灵正在房间里游荡,好不讲究的吸收着这里的湿气精华,任天豪盘腿坐在房间中间,头顶处漂浮着一张小幡,丝丝缕缕的灰黑色气流正从四面八方赶来,被招魂幡吸收。

    良久,任天豪睁开眼睛,闪过一抹赤金色光亮,招魂幡上共有一百零八颗星辰,至今被点亮七颗。

    白敬棋的院子最干净,陈设也最简单,也是十二人中,唯一一个要了丫鬟服侍的人,不过他可没有要求那个丫鬟为他宽衣解带,行房事,即使这在云头瓮是常见的事,而是教会了她下棋,两人每天对坐一起,研讨棋艺,经常因为这件事,忘记了吃饭,本就瘦小的他,现在身上更是没有几两肉。

    十二人相距不远,却很少聚会,用徐可为的话说就是,自己的事情都忙不过来,还有那个闲心,喝酒聊天。

    总之,在云头瓮的日子很悠闲,但也很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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