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唯有残剑伴我行(2)

作品:《江湖勿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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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网址:www.wx.l</p>他看了眼院里的水缸,里面还有半缸子的水。

    他又看了眼自己的影子,估算了时间,感觉有多,便走入侧屋,将方才烧面的锅子稍稍刷了,起灶下了小半缸子水。再从角落里把一只大木桶挪了出来,放在院里。

    水缸里还剩着一点水,他见听海血已流干,于是用扫帚把人头扫回到身子边上,然后拿一张草席裹了,并洒水将地上的血冲开。

    再把桌上他和听海吃下来的碗筷收拾了,把桌子放到一边。

    干完这些,回到侧屋,水也烧热了,他将热水倒进木桶里,试了下温度,稍烫了些,正好再下了一趟地窖,把那只存放衣物的箱子打开,抱了一身出来。

    在阳光下舒舒服服地泡澡,脱光了到热水里,外边吹着的风反倒感觉出寒意来。也不知是谁家点了炮竹,噼里啪啦,响声停了好久,那阵硝烟才飘到院子上方,却已经闻不着火药的气味。

    水温渐凉,他放松了下来,心思也定了。

    其实回来前,一路都没有个计划,此刻杀了一人,却把方向看清楚了。

    子墨行走江湖喜好青衣,晴子喜好白衣,他却独独钟情红衣。

    记得,最开始认识的时候,晴子问过,为什么一直穿着如此惹眼的红衣。

    他开玩笑说,因为怕看见自己流的血。

    其实仅仅是年少时的一个梦想,他希望能穿最鲜艳的色彩,做最显眼的剑客——红衣黑剑,不外如是。

    以往不愿去想,想一次伤一次,现在却沉浸在那时的光影里,好似晴子就在身边,轻轻地问来。

    曾经定了几套衣服,都放在箱子里。

    他穿上红色的武士衫,收袖,短摆,束腰。人一下子精神了起来,叫人瞧来,便是江湖中人,而非一个卖面郎。

    师傅观云道长当年在他学艺有成欲要下山的时候,送了他一条黑色穗子,上悬阴阳鱼,为道穗。他挂在左腰靠后。

    套上一双黑色的薄底快靴,再将一头半白的发扎在头顶,将一只白玉莲花冠套上发髻。

    “子墨,等我一等。”

    曾经与你一起买的白玉莲花冠,我又怎么可能会找不着了?

    他提着剑,出了院子,正巧前面一户许二娘回来刚开了家门。转头看了他,说道:“阿生,你家前段时间怎没有人?”

    “回老家了,阿谭和女儿都在那边过年。”

    许二娘说道:“上次借给谭小娘子的剪子,帮我拿一下?”

    “啊。哎哟,一直忘了还,我不好我不好。稍稍等我片刻。”他赶紧回身跑到屋里,从柜子里找到剪子,拿了跑出来交到许二娘手上。

    许二娘是个眼神不好的,刚才离得远看不清楚,现在凑到近处,她瞪大了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叶云生,最后眼珠子直直地盯着他手里的剑。

    他弯起嘴角笑了笑,在许二娘眼里竟是格外潇洒,道不尽的风流倜傥。

    这许二娘是个矮个子微胖的三十多岁妇人,圆圆的脸,还有些可爱。

    他竖指在唇中,轻轻地嘘了一声。气息扑在她的脸上,惹的她心跳加速。又见他凑的更近了些,透着一份亲热地说:“城中的员外赏识于我,让我去表演剑舞。你记得吧,我会几手剑术,偶尔也会练练的。”

    许二娘整个人都在发软,懵懵的,只点了点头,都说不出话。

    他又笑了,笑得角度更大了一丝,目光轻柔地移动,注意到了她一缕发丝散了垂下来,抬手拈着她的秀发,温柔地替她抚平,说:“就为了些银子,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不必跟别人说了。”

    许二娘红着脸,小声地说:“我知道的……不会跟别人说。”

    他像一张食人花的大嘴,包裹住她,都含进了嘴里,再松嘴,悄然地离开了。

    “等等!”

    他回头,好奇地问:“怎么了?”

    “你等我下。”她急忙说,跑进了屋子,过了一会儿,又跑出来,手里拿着一叠红色的布料,只一眼,顺滑感侵入眼底。

    “去年接的活,东市布庄转来,做好了,可是下定的连定金都不要,一年都没有来拿,前几天我还去问过……说是,可能已经在江湖上死了,这些江湖人,总不知道惜命,好像都是石头里蹦出来的。”

    他笑了笑,便知道这位邻里没有想象中那么好骗。

    她双手抖弄开来,原来是一件披风。

    显然下定的江湖人身材极高,且魁梧,给他稍显大了些。

    他并不介意,只言片语,点点滴滴,寒冬里的温暖都值得珍惜。

    “挺好的。”他接过来,一甩,自然顺畅地套在了背后,在两肩入扣。

    两人没有告别——挨着住,常见常散,哪里用着告别?

    巷子窄,无风。

    等他走到街上,风来时,红色的披风随风摇曳。

    叶云生没有回头去看,只听身后哗啦哗啦的缎面轻响,不由赞道:“真是美极了。”

    许二娘送的礼物,寓意极好。

    披风,有劈开大风,所向披靡之意。

    又怎会不美呢!

    …………

    “请我喝酒?”

    “你请。”

    “一杯浊酒你都不请?”

    “江湖中人请的酒比较好喝。”

    “哈哈哈。好。请你喝江湖的酒。”

    ……

    “不过,江湖的酒是什么味道?”

    “久的味道。”

    那天夜里的长安飘着雪,因为把铜花锁给拧坏,阿谭生了气,也没有争吵,很平常地闹了别扭,所以独自走出来,逛到东市。

    就在前面差不多的位置,见到子墨——那天夜里,对方的模样就像刚刚从眼前走过去似的——头戴白玉莲花冠,身穿宝蓝色直裰,腰上配了玉,插了一把描金折扇。

    可能江湖中人和凡俗中人的最大区别,就是江湖中人的性命,更留不住一些。

    在这个人人欢喜的小年夜,他不是去和家人团聚,和朋友玩耍,而是去找一群人拼命。

    说不准,过了今夜他是一具残尸还是废了的江湖人,或是能够侥幸不死。

    没有最好的,因为最好的结果是他呆在师门里。

    他走得不疾不徐,街上的人见了他,不再如之前那样友善的打招呼,或者给一个灿烂的笑容。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触及他身上,都飞快地移开了。

    因为他带着剑,心里怀着杀意。

    靠近长安城外城与内城临近的地方,名为“不占”的棺材铺子,老头又在和老狗喝酒,见他路过铺子门外,不咸不淡地吆喝了一句:“明日关张,尚有四口棺材,用料结实,常价折六抬走。”

    叶云生头也不转地走了过去,正要进内城,就见边上的小路走出来五个江湖中人。

    其中一人与他照了个面,发出“咦”的惊讶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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