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不公平的对价

作品:《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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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天晚上,风君子举杯欣赏着天上的月光。这是一弯残月,却有着衰落凄凉的美感。这次他不是在海滩上,而是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桃木铃在厨房里准备晚饭。

    风君子正在月光下沉思,桃木铃出来招呼:“晚饭做好了,你不快点来吃,坐在那里想什么呢?”

    风君子:“我在想那天晚上你在海滩上唱的歌,鬼节唱鬼子歌,还真把鬼招来了,黄东波家里就是那天闹的鬼吧。”

    桃木铃:“你一说我倒想起来了,那天我们去医院看黄东波,我发现他的目光充满怨恨,当你转身走的时候,他的眼神几乎想杀了你,你注意到了吗?这是为什么呢?说起来还是你救了他一命。”

    风君子叹息道:“他不会这样想的,他不会记得是我救了他一命,他只会记得他自己失去了一只眼睛,他也会把这笔账记在我头上。有一种人,永远不会感激你为他做了多少事情,你只要有一件事情的令他不满足,他就会怨恨你一辈子。我早就知道他是这种人。”

    桃木铃:“他最终还是失去了一只眼睛,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报应吗?”

    风君子:“我看这是对价。”

    桃木铃:“对价?这是什么意思?”

    风君子:“这是今年五月份我刚刚学到的一个新名词,它的意思很复杂,简单的说,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的利益想要达到某种目的,但是这种目的是会伤害到别人的,所以他不得不做出的补偿。当然还有另外一种理解,那就是对等公平的代价,也许黄东波的眼睛就是在丁小玉事件中支付的对价吧。”

    桃木铃:“那我看这个对价也没有什么对等公平的意思,可以说黄东波取走了丁小玉的一条性命,而丁小玉只取走了他的一只眼睛。一只眼睛和一条性命相比,难道算是公平的吗?”

    风君子:“世界上哪有绝对公平的事,如果不是丁小玉阴魂不散,而就像其他死去的人那样人死魂灭,事情恐怕就这么过去了。”

    桃木铃:“你的鬼魂之说也许有道理吧,但我还是支持我的观点,那只是黄东波自己的心理现象。”

    风君子冷笑一声:“心理现象?我看黄东波在这件事情上并没有什么愧疚的心理,相反,他现在并不认为自己害了丁小玉一条性命,只认为别人欠他一只眼睛。”

    桃木铃坐到了风君子的身边,用温柔的声音说道:“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们就不要再谈这种人了。你知道那天晚上我幻觉中的那个假风君子对我说过什么话吗?……想问我也不告诉你,谢谢你给我这个指环,看样子它真的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一定是一件很贵重的东西,。”

    风君子:“贵重?告诉你吧,这是我春节回家的时候,在安徽宣城的商场里买的,一共花了二十六块四毛钱。”

    桃木铃:“……”

    风君子:“如果是别的什么东西我一定会送你,但是这个指环不行,因为它属于戒指,用戒指作为礼物是有十分特殊的含义的。你把它还给我吧。”

    徐公子注:对价原本是一个法律名词,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金钱或其他代价,也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从法律关系看,合同无对价无效,对价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